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审批
一、审批项目: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4、《湖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湖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
三、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原卫生许可证(换证时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4、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退回)
5、供水场所生产区平面布局图(注明设备、操作间名称和面积大小)及制水工艺流程图;
6、二次供水单位应提供供水形式图、水箱材料和卫生许可批件及有关材料;
7、基本卫生设施(含消毒、卫生防护设施等)清单及相关卫生安全性证明资料;
8、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9、从业人员名册,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单位还应提交调离回函;
10、有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需提供《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11、近期法定机构出具的水质监测检验合格报告;
12、所使用的净水剂、供制水管板材(含供水管)、防护涂料及水处理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文复印件;
13、所使用的清洗消毒药物等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文复印件;
14、供水设施情况调查表(二次供水还需增报设施清洗、消毒记录表);
15、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审批条件:
1、供水设施、场地、水处理工艺流程等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水质监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3、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经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职业禁忌人员均已调离原工作岗位;
4、有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6、集中式供水企业应具备水质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