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交维护[2014]252号 |
青交维护〔2014〕252号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认真做好公路防汛保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 5月27日,省政府召开了2014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副省长严金海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须臾不得马虎大意。各地防汛抗旱部门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应急管理,排查安全隐患,牢牢把握主动权,全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新胜利”。为切实加强今年公路防汛保通工作,确保全省公路安全畅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公路和在建项目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应对准备和养护保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政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公布责任人名单,落实防汛保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加强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特别是在抗洪抢险保通工作中,各单位要服从大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绝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战机。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抓紧修订完善各类防汛保通应急预案,确保科学合理、实用高效。务必做到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机械到位,材料储备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做到一有灾情,调度迅速,处置及时,应对有效,保障有力。 二、以防为主,加强隐患排查与防范 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省气候形势愈发复杂多变,反常性、不可预见性、突发性天气日益增多。“旱时有洪、洪时有旱”,防御难度增大,防汛形势愈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汛期重点防范路段和建设工地情况,立即开展隐患排查。一是对桥涵、隧道、路基、防护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民工驻地、材料储存场地、水毁易发路段等进行重点检查,对公路沿线易发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路段开展隐患排查,关键部位要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二是疏通、疏浚桥梁涵洞及排水设施,保障公路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三是发现问题或隐患,立即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及时排险除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封闭交通或安排专人值守,尽量避免和减少灾害对公路通行的危害程度。四是加强对依山傍水路段内公路、房屋等设施的安全排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遭遇突发事件;五是要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认真吸取去年“8.20乌兰县茶卡山洪”教训。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从人员、机械、材料和防汛预案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对山洪灾害易发区要细化避险方案。一方面要保证施工人员、机械及工程安全,所有参建人员、机械不得驻扎、停放在泥石流沟口、河床、低洼地带等易发洪水地段,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公路及便道保通抗洪抢险工作,加强汛期在建路段的管理和维护,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渡汛工作。六是各州(市)交通局要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一有险情共同应对,妥善处置。七是要高度关注抢险保通现场的安全防范,确保抢险保通人员人身安全。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我省汛期原则上从6月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或者延顺汛期时间,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和信息畅通,各州(市)交通局应急值班电话及人员名单于6月25日前报省公路局,厅属相关单位于6月20日前报厅应急办和交通设施维护处。准确及时了解掌握灾情,一有灾情,带班领导要果断决策,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带领保通人员及时应对处置险情、灾情,当发生重大公路中断情况时,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向当地政府和省厅报告道路阻断信息和防汛抢险工作情况。同时据实详细上报水毁灾损情况(包括影像资料)。 四、密切关注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各地、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和及时了解气象变化情况,落实重要节点监测监控。要主动与气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和地质灾害动向,分析研判天气和地质灾害对公路设施产生的危害,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并通过广播、报纸、短信、信息板、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社会公众合理安排出行线路,为安全方便出行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6186811(应急办) 6166756(传真) 6186611(维护处) 6186706(传真) 夜间值班电话:6186106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6月10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