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五拳并击”力保道路交通安全
海西州针对近期境内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交通事故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州委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工作漏洞,精心安排部署,加强整体联动,组合“五拳”并击,迅速开展预防交通事故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一、打好“监管拳”,加强源头管理。全州各级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按照省州部署要求,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整治工作。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大客车、危货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的源头监管,依法查处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严格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现场督促报废。严查五类重点车辆超员超载、随意停车揽客、涉牌涉证、闯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企业和没有取得上岗资格的从业人员一律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加强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同时,对旅游客运企业进行治理整顿,建立安全信息登记和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作用,强化客运车辆监管。
二、打好“治理拳”,加强隐患排查。组织警力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在事故多发、急弯陡坡、长距离下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增设提示警示标志111块,安全标线4处 223.6平方米 ,钢管护柱5556根,波形梁护栏18处 3658米 ,道口标柱7处,LED警示灯15处;对损坏、破损的公路基础设施和塌方、损毁的路段等及时进行更新或修复处理,更新损坏的警示牌等基础设施6处,修复泥石流损毁、水毁路段及路基缺口 30394.13立方米 。强化排查措施,在城镇宾馆、饭店等周边道路和农牧区公路交叉口、村庄、集市道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23个,出动警力1500余人、警车130余辆,采取错时执勤、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严格排查私家车非法运营、酒后驾驶等问题,重点检查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存在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隐患。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0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55起、超速行驶547起、疲劳驾驶821起、逆行40起、其他237起。
三、打好“巡视拳”,加强巡逻管控。各地区采取多部门联动、多警种联勤、相邻地区协同配合等方式,建立巡逻检查联动机制,州县(市)公安部门抽调32名机关警力充实到交警部门,利用1个月时间开展较大交通事故预防整治工作,重点针对车辆违法占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等问题,强化对流量大、事多发、易拥堵路段的巡逻管控,形成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合力,构建道路巡逻管控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全天候值班备勤,坚持24小时严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制度,严格执行凌晨2点至5点客运车辆必须临时停车休息的规定;对白天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夜间0时至8时行驶的车辆,劝导其驾驶人休息。都兰县抽调100名机关干部,自 9月 20日起 ,重点沿109国道从沙柳河交通服务站至大格勒交通服务站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安全劝导和监督工作。针对海西季节变化特点,重点加强高速路、高等级公路、国省主干道路的巡逻防控密度和强度,依托交通执法卡点、公安检查站、收费站、临时执勤点,向过往的各类车辆发放行驶记录卡8900余张,对存在超速行驶的,依法记分处罚。依托信息平台和技术手段,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发布安全警示信息64条,加大沿线摄像头、测速器等的布控力度,督促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交警执法站等,加大“酒驾”、“毒驾”现场抽查检测力度,排查处理“酒驾”5起。
四、打好“教育拳”,加强宣传提醒。加强本地驾驶人安全教育,各地区组织交警、运管人员深入辖区与客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安全驾驶常识、印发事故案例卡片、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等方式,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受教育驾驶人5000余人次。强化外省籍驾驶人防范意识,针对外省籍驾驶人入州后路况不熟问题,重点做好夜间行车安全方面的警示提醒,在入州交通道口加大宣传教育、安全警示和检查力度,增强外省籍驾驶人的事故防范意识,已发放安全行驶宣传资料3000余份、安全提示卡3000余张。同时,交通运管部门深入排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两客一危”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目前,已开展“两客一危”专项讲座5场次,受教育76人。
五、打好“问责拳”,加强责任追究。州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州政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具体措施,责令纪委监察部门向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目前,州纪委、州公安局派出4名工作人员,深入各地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严肃执纪问责,依法查处每起交通事故,追究事故责任,从严惩处失职渎职行为,给予州公安局副局长、州交警支队负责同志通报批评,责令都兰县对公安局主管领导和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作出相应处理。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已全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片包段,蹲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