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西州委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西发【2012】28号
根据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按照中共海西州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为适应海西“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目标的需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动我州服务业跨越发展意义重大
服务业领域广泛、行业众多,即有与工农业发展紧密连的生产性服务,又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具有集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资源要素的功能,占据着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和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国进入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质量提升的大发展阶段,加快发展服务业已成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进入本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服务业发展更加重视,相继出台了若干政策意见和规划,为服务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省委、省政府业高度重视发展服务业,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省服务业实现加快发展的要求;发达地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许多可借鉴的经验,这些都为我州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我州服务业有了长足进步,总量不断扩大,增速不断加快,结构不断优化,集聚程度不断提高,形成了以格尔木、德令哈为中心的服务业发展格局。但是,也要客观清醒的认识到,我州服务业总量规模明显偏小、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偏低;以现代物流、研发设计、金融保险等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供给严重不足;以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居民服务等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有待提高;对服务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还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措施等。服务业总体发展严重滞后的状况不能有效支撑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两区”)的建设,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不相适应,与我州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不相适应。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服务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富民强州、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州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升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率先海西、活力海西、和谐海西、和绿色海西的总体要求,以实现跨越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围绕服务于“两区”建设,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后发优势,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努力完善公共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实现总量大幅扩张、水平明显提升、功能更加完善的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与新型工业化相结合。依托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以工业化合循环经济发展产业的服务需求为切入点,整合生产要素资源,推动配套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实现工矿业与服务业发展的互动双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优化升级。
——坚持与城镇化相结合。依托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城镇化进程中人口集聚带来的消费和就业需求扩张的机遇,大力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业,推动城镇和农牧区服务业的协调发展。
——坚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针对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大力发展能够扩大就业岗位的服务行业,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落实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策措施,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发展服务业要兼顾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分布施策。在制定政策规划、实施项目建设等方面,既要满足当前迫切的服务需求,又要为服务业长远发展打下基础、留有空间。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服务业跨越发展的目标是: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要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力争超过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超过2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超过20%,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力争超过42%,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力争超过100亿元。经过这一时期的努力,使我州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高,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业结构更加合理,服务集聚程度明显提高,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能够有效支撑“两区”的建设,总体发展水平与我州转型跨越发展目标要求相适应,使海西成为青藏高原乃至西部地区服务业发展的领先地区。
三、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重点行业及领域
按照市场需求旺盛、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人民群众需求迫切等方面的要求,选择若干关键行业及领域作为重点加以突破发展。
(一)物流仓储业
充分发挥我州区位和产业优势,把发展物流仓储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在德令哈、格尔木、茫崖、天峻等地建设一批与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枢纽相衔接,与工业园区相配套的物流基地或园区,加快物流散货仓库、大型堆场、保鲜冷库等公共仓储设施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引进和培育一批实力较强的现代物流企业,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城镇和农牧区一体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建设。运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术,大力推进物流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提升物流服务功能。
(二)商贸流通业
加快现有农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硬件设施额的升级改造,建设冷鲜库等配套仓储设施,降低交易成本,规范交易行为,强化政府对各类市场的监控,保障商品质量。坚强统筹规划、资金支持、依托我州工矿业、特色农牧业和高原生物等产品,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商品交易市场、综合性商场、中小超市、社区便利店和民族地方特色商业街区等,大力支持城镇商贸服务向农牧区延伸,完善城乡商业网点。鼓励电子商务、网上购物、连锁经营等新型商贸服务业态的发展。
(三)金融服务业
以完善金融服务、增强融资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和支持各类金融、担保等机构在我州设立分支机构,加强网点建设,拓宽金融服务。鼓励州内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为中小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大力扶持面向中小企业、农牧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融资服务机构发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努力争取创办柴达木发展银行,发挥其完善地方金融服务、汇集金融工具的综合引导作用。创造条件建立无机盐期货交易市场,设立产业发展、创业投资等方面的基金,积极推进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四)科技服务业
以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突破为中心,依托优势和特色产业,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投资力度,重点发展基础研究、实验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工程咨询、勘探勘察等科技服务。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大公司的技术合作,加快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科技公共公共服务平台、研发机构和实训基地,重点建设若干国家和省级实验室。扶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和农牧区服务的专业化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提高信息技术咨询、系统维护运营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增强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五)商务会展业
加快发展市场调查、项目策划、兼并重组、营销创意、财务顾问等企业咨询服务,积极引进法律、会计、审计、评估、广告等商务服务企业,提升我州商务服务专业化水平。积极发展租赁、信用服务业。做好“西洽会”、“青洽会暨柴推会”等参会和展会工作,合理规划建设若干展会和会议中心,策划和培育盐化工、柴达木枸杞等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品牌展会。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建设内地劳动力来我州就业的服务平台。扶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丰富服务产品。培育和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发展。
(六)高原旅游业
强化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和宣传推介,加快重要景点道路、码头、住宿、餐饮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州集医疗、给养、运输、定位、呼叫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原旅游业应急救援服务体系,开发和规范供给供养等救援产品,保障游客安全,消除游客高原心理障碍。开发整合旅游资源,挖掘民族和地方特色文化,培育一批旅游景点和品牌,推动休闲旅游、自驾游、高原探险、猎奇观光等个性旅游的有序发展。大力开发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旅游工艺美术产品。加强与青海湖、敦煌、拉萨等著名旅游线路的对接,联手打造“柴达木盆地游”等西部黄金旅游线路,提高我州高原旅游知名度,培育壮大旅游市场规模。
(七)住宿餐饮业
积极支持各类资本新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的星级酒店、商务型酒店和汽车旅馆等。针对高原缺氧特点,对新建星级酒店要配套安装集中供养设施,对现有星级酒店要增设供养设备,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支持酒店企业品牌化、专业化和集团化经营,做大做强酒店服务规模。鼓励各类餐饮业发展,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餐饮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污染的高原生态美食、打好民族地方特色餐饮文化品牌,策划举办美食节庆,提升餐饮服务水平,扩大我州美食文化的影响力。
(八)房地产业
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商品房开发,引导住房合理消费。鼓励工业园区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节约成本集中建设职工住房等配套生活服务设施。进一步做好农牧民进城定居的政策性住房保障。加快房地产中介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服务,培育技术节能服务市场。加大物业管理企业培育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秩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九)民族文化体育产业
深入挖掘整理我州民族、地狱和自然文化所孕育的精神内涵,加大传承保护和开发力度,组织实施民族歌舞演艺、影视外景制作、民族动漫创意等一批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重大文化工程和项目,加快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建筑、商贸、会展等行业的融合发展,塑造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放大“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青海)世界山地纪录片等”、“激情穿越柴达木”汽车摩托车集结赛和徒步穿越柴达木赛等赛事节庆品牌效应,组织策划若干具有高原特色的文化体育赛事。扶持开发特色体育产品,延长体育产业链。
(十)城镇社区服务
加快完善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综合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丰富服务产品,扩大供给能力。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鼓励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新兴业态。积极发展家电维修、衣物洗染等居家服务,拓展婚庆服务,培育和规范殡仪服务市场。
(十一)农牧业生产性服务
加快完善生产、销售、科技、信息、金融和培育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牧区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性服务体系。优先发展种子、种畜等培育和供给服务,提高动植物疾病防控服务能力,扩大农牧业机械化服务覆盖面。加快培育一批农牧商贸流通企业,增强农牧产品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服务能力。加强农牧业科技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提高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加强农牧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农牧民经纪人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强农牧民专业技能培训。
(十二)基本公共服务
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要求,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在就业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保障能力,加快缩小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和规划,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继续做好十五年免费教育,巩固扩大医疗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等成就,加快推进城镇公共服务资源向农牧区延伸覆盖。
四、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
针对制约我州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借鉴先进地区做法,遵循服务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采取有力举措予以突破。
(一)强化规划引导
编制《海西州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细化全州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布局和聚居区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行业及领域专项规划和各市、县(行委)服务业发展规划,从总体上形成定位清晰、统一衔接的服务业规划体系。
(二)设立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从2012年开始,州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000万元(其中包括旅游、商贸等服务产业领域的专项资金),并以此为基数按10%以上逐年递增,主要采取补助、奖励以及配套国家、省上资金等方式,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服务业集聚发展以及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奖励、人员培训、服务业研究等。指定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方法,整合和规范服务产业领域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使其发挥更大的合力作用。
(三)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
针对我州工业园区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共性需求,加快规划建设一批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产业发展对技术、信息、融资、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需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十二五”时期建成盐化工、旅游、物流等10个示范性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
(四)培育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
实施服务品牌发展战略。支持现有服务企业创建品牌,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服务企业和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号的服务企业,由州政府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鼓励服务企业申请国家和省级的等级认定,对于等级升级的服务企业由州政府从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服务企业实施标准化建设,扩大行业标准化覆盖面。实施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每年对若干服务行业的前三名龙头企业进行表彰,并在下年度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梳理全州服务资源,建立服务业信息库。统筹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大海西”形象,有针对性地参加、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编制宣传品。下大力气办好招商引资网站等信息服务平台,在若干发达地区设立招商引资常设窗户。设立州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充分利用专业化招商引资服务机构力量,加强小分队招商活动的组织领导,提高组织策划招商引资的专业化水平。
(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加强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简化、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编制工业园区等规划时,要包括配套服务产业内容。充分利用对口支援机构,创新合作模式,建设服务业集聚区。以配置旅游等服务业资源开发、经营等权益为手段,吸引国内有实力的企业联合创办服务企业。制定财政奖励办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将会务、接待、培训、考察、后勤等领域相关服务外包。扩大政府对服务产品的购买范围。扶持服务领域行业协会和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发展,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建言献策、反映诉求、服务协调等工作。积极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申请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五、创造有利于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政策环境
针对制约我州服务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从税收、价格、土地、融资、准入和人力资源等方面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强化现行服务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州地税、价格、国土、工商、金融和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对国家和省正在实施的有关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价格、土地、准入、金融和人才等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归并,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实施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没有落实的,要向州委、州政府提交服务业发展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
(二)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我州服务业减免税方面的办法,细化落实国家和省促进西部大开发、支持四省藏区发展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有关服务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物流企业申报进入国家物流业重复征税的税收抵扣政策等试点范围,研究推动解决物流等行业重复征税等问题。密切关注国家服务业领域有关税收改革,积极做好相关参与准备工作。
(三)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措施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对列入鼓励类的服务业,制定落实服务业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我州商贸流通、物流仓储、科技服务、商务会展、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具体优惠标准。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设立、标准公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监管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
(四)切实保障服务业发展用地
服务业用地指标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年增加服务业建设用地总量,优先支持商贸流通、物流仓储、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以及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制定服务业发展用地具体办法,明确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投资强度、用地标准和供地方式,对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工业项目类别供地。各地方也要把服务业用地列入当地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优先保障服务业重点行业及领域发展的用地需要。
(五)加强金融服务支持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促进银企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服务业。组织对服务业自然、民族和文化等资源进行产权价值评估,鼓励金融机构以专利、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为担保开展信贷服务。明确对服务业重点行业及领域项目在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围绕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策划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积极向银行申请统一授信额度。制定州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办法。
(六)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强化工商服务,针对区域合作、国际贸易、对口支援、服务品牌建设等重要任务的实施需要,在商标注册以及冠名权、分支机构设立、年检等登记注册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加宽松便利的服务。根据我州服务业重点行业及领域发展需要,分类细化制定放宽市场准入的具体办法。教育、卫生、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对本领域能够实现市场化经营的服务,分别提出放宽市场准入、清理进入壁垒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对一些业种不清晰、主管部门不明确的新兴服务业要积极支持其开业经营。
(七)强化服务业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对政府服务业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等的培训。对首次进入服务业重点行业及领域的从业人员,由政府组织免费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加快建成职业培训院校和实训基地,强化与内地高等院校的合作,培养实用型人才。制定吸纳和使用服务业高端人才的灵魂政策措施。对现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员工、从事个体服务经营和开办服务企业的创业人员及其雇工,实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助政策;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六、强化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服务业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成立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常务副州长、主管副州长等为副组长,州委组织部、宣传部、统筹委和州经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商务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经协办等部门及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定重大政策措施、规划和项目,部署重要工作。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发改委,负责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和督促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服务业重大项目;牵头负责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各市、县(行委)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
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增设专门部门,增加经费收入,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和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建立反应我州服务业各门类的季度统计快报和主要行业月度统计快报制,增强统计信息服务能力。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企业,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加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
进一步将服务业就业比重、增长速度等主要指标纳入州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发布各地区服务业总量、结构、增速等主要指标。指定州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分类考核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服务业工作绩效;每年对若干服务业发展先进市、县(行委)及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加强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抓紧制定落实方案和配套性政策措施;州各级宣传、经发改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做好本实施意见的宣传、解释和培训等工作。州有关牵头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分工要求,完成好当前的具体专项任务,抓好目标任务的后续责任落实,设计出台配套性政策措施、专项规划的,要报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以适当形式下发;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好牵头单位的工作。各地区出台有关服务业政策意见和规划,要报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服务业政策规划的宣传解释、人员培训和交流考察等工作,建立例会、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要组织会同州考核、监察等部门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总体工作情况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中共海西州委 海西州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