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百户中小企业培育成长工程的实施意见
西政办[2013]4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鼓励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全州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助推全州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决定实施“海西州百户中小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以下简称百户企业培育工程),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核心,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内容,增加企业销售收入为目标,选择一批成长性较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通过营造环境、改善服务、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高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州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1、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发挥各级政府的导向和促进作用,通过优化环境和加大财政扶持,促进全民创业和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中介机构的服务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推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2、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各地各部门要统筹规划,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重点解决培育企业发展融资难、招工难.创新能力不足等主要问题,不断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3、动态管理与择优扶持相结合。“百户企业培育工程”实行优胜劣汰机制,每年初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经营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适当调整,有进有出。年度内也可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对发展缓慢、增长乏力、带动性不强的企业将予以调整。对发展潜力大,科技水平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培育企业,通过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发展步伐。
4、整合资源与部门分工相结合。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机制,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贲、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确定阶段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不断加大对培育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培育对象
根据国家工信部出台的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主要从全州三大产业中确定百户有发展潜力、特色鲜明的中小企业为“百户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对象。
四、培育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培育企业年均实现销售收入增幅超过18%,完成增加值增幅超过15%,100户企业经过培育后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实现年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的战略目标。
— 新增午销营收入4亿元以上企业3户;
— 新增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4户;
到2015年基本建立海西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立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3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个,新增上市企业l户,培育上市后备企业5户,企业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2013年目标:培育企业年销售收入增幅超过20%、增加值增幅超过15%,培育50户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培育新增年销售收入l亿元以上企业l户。
五、保障措施
对纳入培育工程的企业,在全面落实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给予以下扶持:
(一)相关政策合资金扶持。列入培育范围的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州出台的各项扶持政革,在推荐申请国家、省级、州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项目时,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培育企业。州级各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主持百户培育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要达到专项资金总额的30%以上,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培育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扩大产能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金融信贷和融资保障。州经发委要依据全州中小企业资金贷款需求情况,积极与州金融办协调,定期举办银、政、企、担专场对接活动,向银行,担保公司推荐项目,州金融办要积极推动后备上市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和集合票据发行工作,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创新驱动和科技支撑。支持培育企业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安全生产与经营条件等,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对培育企业在州内各类科技计划立项与推荐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特别是对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四)产业对接和市场开拓。巩固和扩大企业间、产需间、上下游产业问间对接活动成果。积极组织与大企业配套协作生产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产销对接,鼓励州内大企业优先消纳同行业中小企业产品,引导更多企业主动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加入配套型生产体制,为州内大企业、大集团开展配套加工生产,努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区域性产品展览会,借助会展平台推介企业产品,对参展企业的展位、宣传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培育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开拓市场成本。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互惠互利,和谐发展的市场环境。支持培育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创建优秀品牌,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附加值。
(五)强化服务和培训辅导。加快建立海西州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完善全州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实现各类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为企业提供工程咨询、政策指导、管理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融资担保、市场开拓、协作配套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积极开展企业体制机制建设、企业科学管理、自主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资本市场运作、知识产权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动态等多方面培训,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优良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参加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等系列培训活动,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培育企业领导和中高层管理人员思路和经营理念,提高企业创新意识。积极推动现有企业与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力争引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积极推进州内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步伐,鼓励和支持现有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企业的合作,帮助培育企业进行培训,实现技能、经验共享,技持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定期组织专家团赴海西为培育企业进行培训,帮助企业丰富生产经验,提高管理能力。
(六)加强调研和保障运行。充分利用经济运行三级监测电子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自下而上的百户培育企业运行情况调查分析机制,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百户企业培育工程’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汇总工作,每季度将运行情况报州经发委,通过调查和统计分析,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和落实要素保障条件,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行。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百户企业培育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相互配合,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拓宽思路,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百户企业培育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按本意见要求,对照本地区目标任务,制定具体贯彻落实办法,加大对培育企业扶持力度,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全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