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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出台多项举措促进拉面经济发展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充分发挥拉面经济带动就业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拉面经济品牌化、特色化、连锁化发展,西宁市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青海拉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出台19项政策,推动拉面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从4月1日起实行。

在强化政策扶持方面,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从事拉面行业服务,离岗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社会保险等权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入股的方式积极参与拉面店提档升级、增加收入。

支持小微拉面店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强的拉面龙头企业。鼓励从业者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商经营,对加入青海品牌连锁经营的拉面店,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2万元。

在健全服务体系方面,商会、行业协会或区域性驻外劳务机构,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为当地拉面经营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贷款、产业化经营、技能提升、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服务。对服务拉面店达到50户以上且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的商会、行业协会给予10万元服务补贴或对区域性驻外劳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建站补贴10万元。

在培育优质品牌方面,鼓励引导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对评选为“西宁拉面示范店”的给予2万元奖励,并全部推荐参加省上“青海拉面示范店”评选,获得省级“青海拉面示范店”的享受省上5万元的奖励政策。

在助推扶贫攻坚方面,选取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西宁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送至示范店、龙头企业等拉面店开展“带薪在岗实训”,实训期间工资由拉面店支付。对实训期满1年且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拉面店(含带徒师傅)按带薪在岗实训人数每人给予7000元奖励;第二年继续带薪在岗实训的人员,再给予5000元奖励。“带薪在岗实训”奖励政策享受时间从2016年1月起算。

“拉面实训店”向所在县(区)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拉面店业主、培训师、培训对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拉面店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培训对象贫困家庭证明、培训师及培训对象与拉面店签订的劳动合同、拉面店业主、培训师、培训对象银行账户,县(区)人社局审核,财政局核准后将奖励资金直接划拨给拉面店和培训对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