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德令哈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推进德令哈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5日
推进德令哈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问题,依据推进德令哈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三方联动协议,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 发〔2013〕37号)精神为指导,依据地区经济金融发展实际情况,通过建立三方联动方式,按照“商业化运作、有效控制风险和相关配套扶持政策跟进”的可 持续发展原则,推进小微企业贷款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一)商业化运作原则。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时,应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市场运作原则,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有效控制风险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壮大地区担保机构实力,增强担保能力,调动政府相关部门力量,严把小微企业担保准入标准,确立贷款运行的风险控制及制衡机制,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对贷款企业和贷款资金进行密切监控,严控新增不良贷款发生。
(三)相关配套扶持政策跟进原则。政府、监管部门依据国务院、银监会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要求,有效落实三方联动协议职责,跟进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二、主要目标
力争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要求,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积极规范服务收费,不断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全面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德令哈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安排部署金融服务工作, 推动辖内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 英 海西银监分局局长
副组长:杨筱青 市委常委、副市长
卢成文 市长助理
史 忠 海西银监分局副局长
成 员:尹东来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城乡投资公司经理
刘金军 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邵志娟 青海银行海西分行行长
马世龙 邮政储蓄银行海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推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推动办公室),名单如下:
主 任:王青玉 海西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韩 洪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陈国存 海西银监分局统计信息科科长
王 欣 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
温志豪 青海银行海西分行副行长
徐 建 邮政储蓄银行海西支行副长行
李鹏龙 市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尹东来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辉 市国税局副局长
赵海山 市地税局副局长
巴文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孟 柯 市工商联副会长
推动办公室设在海西银监分局,负责召开联席会议、项目推介、协调担保、配合开展贷款管理、风险处置等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具体事务。
四、推动步骤及措施
(一) 扶持培育小微企业客户群,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推介平台。推动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对小微企业在财务管理、技术、环保、融资知识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引导 规范财务管理,提升环保理念、技术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平台,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潜力、纳入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范围的小微企业及时 向三家联动银行(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青海银行海西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西支行)推介,保证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专项推介活动。
(二)择优选择 扶持重点项目,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项目储备库。三家联动银行要做到主动与推动办公室进行沟通联系,及时获取小微企业推介信息,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项目储备库, 择优选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象。重点支持有市场前景、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有利于增加就业的小微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同时,三家联动银行要发挥 自身优势,大力开拓市场,筛选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推荐至推动办公室,纳入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范围内,扩大小微企业项目来源。
(三)着力解决担保难 问题,建立银担合作机制。政府部门协调银行、担保机构建立合作机制。银行、担保机构在风险分担中各承担50%的比例,银行要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及风险状 况,确定放大担保倍数5倍以上,并合理确定利率风险定价。同时,根据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开展情况,政府可协调开展本地担保机构联合担保,探索开展与异地担保 机构联合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切实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
(四)创新金融产品及抵押担保方式,有效提升服务效率。三家联动银行要立足德令哈实际, 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进一步简化信贷审批流程,推出适合地区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创新产品。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 业群融资,并全面提供开户、理财、结算、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针对小微企业抵押担保难问题,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可采取仓单、提货单抵押,林 权、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灵活变通抵押担保方式。
(五)加强风险防范及贷后管理,增强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后劲。三家联动银行对三方联动下支持的小微 企业,严格执行“三法一指引”规定,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并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对有风险苗头的企业应及时向推动办公室反映情况,必要时采 取追加担保、提前收回等措施。对产生风险的企业,处理企业抵质押物后剩余部分,按照银担风险承担比例实施。
五、逐项落实扶持政策
(一)发展壮大担保机构解决担保难问题。政府每年根据财力拿出一定量资金补充担保基金,逐步壮大担保机构实力,提升担保能力。
(二)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政府部门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协调担保机构适当降低费率,并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小微企业财产抵押登记、评估、税费等方面给予 适当减免,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银行部门对风险较小、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执行基准利率或给予适当下浮。监管部门督导银行 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行为。
(三)采取差别化监管政策。监管部门有效落实三方联动协议,对银行在市场准入、存货比考核、不良贷款考核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监管政策,建立考核监测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高管考核、监管评级中,实施5分以内的加分及减分措施。
(四) 营造小微企业融资的良好氛围。通过“窗口指导”、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向银行业、社会公众宣传银监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监管政策。督促引导、组织银行业机 构加强小微企业信贷创新产品、金融服务创新产品业务的宣传,扩大小微企业金融知识覆盖面,积极营造小微企业融资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办公室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考核结果及动态掌握情况,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年度考核。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明显的机构设立奖项,并给予相应奖励。
抄送:海西州人民银行,海西银监分局。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青海银行海西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西支行。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市工商联。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