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认证企业备案登记程序
为加强对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青海省质量认证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程序如下:
一、在青海省内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合格认证、强制性认证)的组织均应备案登记。
二、当取得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企业应在通过质量认证证书后两个月内持证书和本单位介绍信到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质量认证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备案登记。企业也可以直接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三、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无误后,备案登记人签字,备案单位盖章,备案登记结束。
办公地点: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