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立项建设并具备完整的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2、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部颁)标准(尚未制定国家或部颁标准的产品,暂按企业标准执行);
3、具备标准的计量与检测设备;
4、生产、储存现场无事故隐患;
5、生产、储存、销售台账标准、完整;
6、具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7、具备国家禁化武办要求的标准设施位置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关键设备一览表、生产记录样张、产品销售记录样张等有关文件;
8、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企业活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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