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为28家小微企业发放岗位补贴94.764万元
10月19日至21日,根据《青海省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继续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格尔木市对符合条件的28家小微企业发放岗位补贴94.764万元,有效利用资金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保障全市就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格尔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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