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四亮”模式不断提升社保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问题为工作重心,积极创新社保服务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社保服务水平,确保为民服务见实效。
一、为民服务亮身份,方便群众办事。在社保局内设置高原先锋岗8个,党员责任区3个,切实增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服务水平。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工作牌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照片等,要求干部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作牌,主动向群众亮明身份。在办事大厅内悬挂工作人员去向指示牌,自觉告知工作人员去向,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摸不到门、找不到人”的现象。
二、便民服务亮流程,方便群众查询。以“在工作效率上做到零延误、在工作要求上做到零误差、在工作态度上做到零距离、在工作纪律上做到零违纪”为原则,通过设置便民服务咨询台和业务办理引导员、悬挂工作指示牌、张贴业务流程展示图及发放便民服务册等形式,将服务事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和办事要件等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截至目前,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15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公开公示,并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和咨询1000余人(次)。
三、高效服务亮职责,提高群众满意度。健全优质服务的制度管理体系,制定服务工作规范、优质服务公约、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为优质服务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印制服务温馨提示、制度上墙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公开工作职责,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服务承诺等制度,实现服务“零距离”、服务“零积压”、服务“零差错”,使服务对象舒心、安心、放心。全面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志愿服务的“六服务”工作模式。积极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推动中心服务人员积极开展面向边远村组群众的上门服务、巡回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宣传20余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征缴90余次,散发宣传彩页、挂历、手册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悬挂汉藏双文宣传横幅12条。
四、诚信服务亮承诺,落实承诺事项。按照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的服务原则,与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诚信服务承诺书》,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对《诚信服务承诺书》内容及办理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把群众最希望办、具备条件办且有能力办的好事实事以承诺形式向社会公开,设立公开栏并每月公示承诺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年底前,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大事、实事的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切实将承诺事项办成民心工程、满意工程。对机关干部的承诺实行每月一考核、每季一评议和年终履诺奖惩。对履诺不力的干部,分别采取点名通报、戒免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罚措施;对履诺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评先、重用等奖励。截至目前,共承诺并落实为民办好事实事13件。
(格尔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