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德令哈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德令哈市以“让利企业,减轻负担,加快推动服务业发展,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原则,广泛动员、狠抓 落实,确保纳税人的征管资料全面、及时、完整传递,稳步推动“营改增”试点工作。总体来看,全市“营改增”试点改革基本达到“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 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推动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各行业间税负均衡,促进各行业均衡发展”的预期目标和要求。
一、“营改增”试点推进情况。一是加强认证核实,确保收入入库。细心排查、筛选、核对“营改增”试点涉及的纳税户,全面掌握纳税人发票使用、税款缴纳情况,及时修改、清理和维护纳税人信息,确保相关移交数据真实有效,全面掌控税源。经国税部门确认核实,全市实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123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0户、小规模纳税人69户、个体工商户34户。截至5月19日,“营改增”入库953万元,年内“营改增”入库376万。现有三户电信业“营改增”数据正在采集中,6月1日正式上线。二是加强预测分析,确保平稳过渡。预测涉及“营改增”的纳税户税收收入,重点抓好营业税定额调整等方面的税收征管。深入分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的税收支出和对地方财力的影响,及时调整税收征管重点,预防和控制税源后续增长乏力的风险。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财政与国、地税等部门强化沟通,明确信息移送途径、内容、程序、时限,协调应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信息资料交接顺畅、各项改革工作无缝对接。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税收负担加重。目 前,“营改增”处于试点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增值税运行链条不完整、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的局限;受企业投资周期影响,部分试点纳税人在改革前大部分设备 投资项目已经发生,导致进项抵扣相对较少,使得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在一定时段上不匹配。同时,由于此次试点取消了营业税的差额征税政策,企业因增值税链条 中断导致税负上升。二是营业税欠税追缴难度加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试点前发生的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纳税人因各种原因存在不同数量的未及时申报税款或欠税,地税部门因时间和人力有限,难以及时进行税款清理,在纳税人移交后清缴难度加大,容易造成税款流失。三是征管手段缺失导致征管效率下降。“营改增”后,围绕营业税设计的发票将废止,地税部门“以票控税”征管手段缺失,直接影响到地方其他各税的征收管理。特别是实行“以票控税”的个体工商户,原本进行附征的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出现大量流失。四是固定资产抵税给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压力。在完善的消费型增值税体系下,新增固定资产在购买时一次抵扣,增量大的期间可抵扣数额较大,应缴税额较少,反之,则导致应纳税额大幅提高,部分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支出金额较大,给财政收入带来一定压力,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生产效益的不稳定性。
三、相关建议。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型巡查工作。税 务部门应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逐步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规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逐步提高企业会计核算能力,督促企业加强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 管理。同时,要利用有关征管数据进行分析,查找“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变化的因素,进行有效动、静态分析,并对“营改增”企业开展不定期巡查,特别是要加大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进销环节的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防止潜在风险。二是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行业税负。以交通运输行业为例,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少,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升,主要是因大部分企业实际可用于抵扣的主要是购进固定资产、生产材料等进项税额,但大多数企业的生产周期已处于成熟期,购买运输工具的周期是5年至10年。此外,有形动产租赁行业在“营改增”改革中,也易出现税负上升的情形。因此,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相关行业税负。三是加强税收宣传正确引导企业。结合“营改增”后的相关政策变化,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引导企业立足长远,全面了解掌握“营改增”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德令哈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