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据中国租赁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已突破1000家。据2014年一季度 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中国内资租赁企业共计123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7600亿元,比上年底的6900亿元约增加700亿元,增幅为10.1%; 业务总量约占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量23500亿元的32.4%,仍居全行业第二位。但是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不容忽视。
防微杜渐 及时排查风险
商务部日前下发一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商务厅对下辖的外商融资租赁、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在5月30日前,对各地区融资租赁企业 进行集中的风险排查,并将结果进行上报。此次排查的融资租赁企业范围为2014年3月底前获得试点资格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以及经过审批注册成立的外 商租赁企业。此次重点排查融资租赁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一些经营租赁公司涉及了大额非法集资活动。一些股东同时运营多个公司,融资租赁企业就被用于向非法集资平台进行担保,间接涉猎了非法集资。 2013年,商务部就印发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内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首度被纳入统一的监管框架,其中明确“应当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 主营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整治融资租赁乱象是当务之急
当前很多融资租赁业游离在规范之外。以“融资租赁”之名行“圈钱”之实,例如,出租人违规经营成为股东变相套取银行资金的工具。有些公司不务正业,在不法 股东的操控下,通过关联交易,大量套取银行资金,使所谓的融资租赁变成一个圈钱的渠道,推高了金融风险。业内呼吁,对融资租赁业的监管,需要考虑不同类型 业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还有一些融资租赁公司只是为了打开资金通道。据融资租赁业某负责人表示,现在有的融资租赁企业为民间贷款公司如典当公司、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进行担保,或者干脆直接涉及非法集资,从而使融资租赁牌照被利用,绑在了高风险链条上。
细化监管规则 优化融资租赁环境
由于我国目前有关融资租赁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律法规,有关案件只能按照《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来处理。据了解,在监管方面上,融 资租赁公司因类型不同分属的监管部门也不同,其风险管控程度也各不相同,监管无法渗透到交易的具体环节。分散且并不细化的监管增加了成本、风险,也无法形 成统一的监管力度。
这就要求监管部门从制度上研究适应市场的金融监管理念,细化监管规则。各监管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积极探讨法律关系,增值税改革和行业资历等问题的解决办 法,不断完善发展环境。主管部门通过上线新的管理系统与各地做好互联互通,监管的同时为企业做好服务。建立行业信用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的发展。 另外,要强化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法治理念,企业要清楚法律规定,了解融资租赁公司违法代价等。融资租赁公司必须研究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发展债券、贷款等 新渠道。
今年1月,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正式成立。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章程》和《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会费收取办法》,并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等领导机构。
融资租赁业在助力实体经济,尤其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双重属性,能够促使资金直接进入实体经济而不被挪作他 用,有效促进资金直达实体经济,减少资金空转现象。当前应该尽快出台细化法规,有效遏制乱象,为融资租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编辑:冯丛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