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推进安全发展
2015年12月1日是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一周年。一年来,海西州安监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力促进了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狠抓宣传培训,安全氛围越显浓厚。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颁布以后,通过各种宣传途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及法律规定,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为《安全生产法》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新安法专题培训,积极部署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的学习培训,促进全体从业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细化、合并、精简,明确项目类型、责任科室、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和相应的追责情形,公开服务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监管力量明显提高。
今年以来,把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作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关键,扎实推进“五级五覆盖”工作。(“三级”是指省、地、县、乡、村五级。“五覆盖”是指“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
全州所有乡镇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在行政村和社区中指定了专职安全员,各单位设立了符合各自实际的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并把安全监管与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提升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目前,全州已全部实现“五级五覆盖”,覆盖率达到100%。
州、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都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被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三是严格安全执法,安全事故有效遏止。
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今年1月至11月份,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全力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检查24次,共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4130项,已监督整改3857项,整改率93.4%,
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程序和责任追究,严格事故查处和督办,对工矿商贸一般事故全部实行挂牌督办,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下级承办的工矿商贸事故的查处结案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促。
截至10月30日,全州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3人,直接经济损失11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23.53%,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35%,直接经济损失减少576.7万元,下降33.97%。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