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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十项举措大力发展和培育文化市场主体


  为积极培育和发展我州文化市场主体,促进大众创业,推动全州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州文体广电局制定下发《海西州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主体的工作方案》,对全州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主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鼓励支持大众创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企业,支持“个转企”,引导和扶持创意人才、中小投资者、大学生创办文化企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一批成本低、孵化条件好、承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载体,从政策、资金、制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二、加快培育小微文化企业。鼓励中小微文化企业积极争取州财政中小微企业扶持资金,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实施“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计划”,重点支持微型文化企业上数量、小型文化企业上规模,加快小微文化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整合并用好中央、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三、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结合“两核两区四园四带”特色文化发展格局,组建、培育、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形成综合实力较强的文化市场主体。着力打造民族服饰、昆仑玉、盐雕等民俗民间工艺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基地,以文化贸易和项目投资带动文化企业“走出去”。

  四、快培育新型业态文化产业。鼓励中小微文化企业积极争取州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大力发展动漫产业、网络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加快培育大众文化消费市场,扩大文化消费。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动政府购买基本服务与个人文化消费的有机结合。争取国家和省上对我州“互联网+”行动扶持,推动文化产业在信息化、物联网、智能化的大环境下,实现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创意设计等产业的横向打通。

  五、鼓励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文化企业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小微文化企业及小微文化企业份额达到30%的联合体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

  六、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青海片区)工程。继续推进格尔木昆仑文化产业园、德令哈德都蒙古文化产业园、都兰吐谷浑·吐蕃文化产业园、天峻西王母文化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民族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形成铺盖州内藏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园区,促进文化产业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新的增长点。

  七、实施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和文化产业园区优势条件,引导文化企业做好“一带一路”文化产业项目策划,鼓励文化企业依托柴达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重点项目,争取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八、培育文化行业人才队伍。加大对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各级文化协会为企业家提供资金、项目、人才、投融资咨询服务,更好发挥联系政府、市场和企业的纽带作用。打破文化人才职称评定的体制壁垒,逐步建立面向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开放的职称评定制度。

  九、落实好有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各项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继续争取设立州级文化专项资金和州级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专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各市县行委出台文化产业政策,支持重点项目、文化企业、基地(园区)建设。

  十、优化文化市场环境。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质量和时效,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优化政务环境。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营造环境优良的文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