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从四个方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今年以来,海西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以知责明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州委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州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召开州委全会、州纪委全会对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多次召开州委常委会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研究部署,对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出台《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负面清单》,构建了权责明晰的责任落实体系。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州委书记、州纪委书记分类分层与班子成员、党委(党组)书记、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字背书”,各地区和州直单位也与下级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上下贯通、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州纪委全委会述责述纪述廉并接受评议质询制度,选择1个地区党委和2个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述责述纪述廉,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有针对性地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3次21人;新任州委书记上任伊始,就对全州副州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八个地区党工委书记、州直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三是加强指导检查。针对省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反馈的11个问题和今年3月下旬省纪委“两个责任”调研检查组指出的6个问题,制定分工方案,下发整改通报,倒排时间进度,通过逐条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回访查验,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今年5月州委专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州各地区、各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以事前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全面深入地督促检查,对发现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浮于表面、签订目标责任书不规范、责任不明确和个别干部“庸懒散”等作风问题,在全州范围进行点名通报,并限期整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目标及年中检查考核工作方案》,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开展年中检查考核,促进责任制落实。
二、以纠风治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印发《违反工作纪律整改通报》2件、通报29人,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拟提任的38名州管干部进行廉政审查,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2件,给予纪律处分3人,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根据群众反映部分党员干部参与企业入股问题,研究制定《开展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抽查核实三个环节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清廉履职。二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重点围绕公务接待、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等方面问题,采取实地核查、明察暗访、公开通报、追究问责“四位一体”的监督执纪措施,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16次,督促整改公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问题25个,全州范围内通报典型问题2次,在青海纪检监察网“曝光台”曝光3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12人;受理党风政风投诉举报15件,办结15件;严格落实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3名州厅级、1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了相关事宜;对政府投资项目沉淀资金清理和“三碱”企业蒸氨废液整改情况开展了执法监察。三是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充分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方式,先后对15名州管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廉政约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1-9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7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28件,立案27件,结案17件(上年度遗留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三、以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安排,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将《廉政准则》等廉政制度规定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集中学习培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建立网络廉政短信平台,每月1日、15日和节日期间向全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今年向全州2561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4万多条,做到常提要求、常打招呼。邀请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讲师,围绕反腐败形势任务分析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别在州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全州纪检监察系统“落实监督责任”视频会、德令哈市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上作专题辅导,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和纪律意识。协调配合省纪委宣传部,在青海日报刊发题为《海西州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责任工作综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分别在中国纪检监察报、青海日报刊发《曾毅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州管领导干部任前集中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测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意识,对38名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集中廉政谈话,任前廉政法规测试正在组织实施中。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建成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94个,开展廉洁文化进工业园区活动,营造廉洁自律的浓厚氛围。
四、以落实“三转”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能力。一是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完善《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任免审核程序暂行办法》,对拟任职的2名市县纪委副书记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考察和批复。认真执行省纪委《关于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试行意见》,就有关案件查办工作向省纪委专题汇报6次,听取市县纪委案件查办工作汇报25次,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纪检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乡镇纪委书记调整选配工作的通知》,研究向州委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派驻纪检组工作,目前专职乡镇纪委书记提名建议人选已审核批复,增设派驻纪检组事宜报省编办待批。修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实施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严格干部选调录用标准和程序,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三是增强监督执纪力量。在完成州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完善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将今年新增的2名编制人员充实到纪律审查一线,机关监督执纪人员达到行政编制总数的90.6%。推行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全域办案、大案要案查办人员州内统一调配制度,建立州、市县查办案件人才库,形成集中协调配合办案模式。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原则,在都兰、天峻两县试点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目前天峻县已在全县10个乡镇和46个县直单位建立5个办案协作片区,着力解决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薄弱问题。四是强化内部监管。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成立内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规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五严守、五禁止”,加大在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干部选拔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自我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好“灯下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