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青海省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7]145号
为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服务业发展总体方向和基本思路,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达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加快服务业发展也是缓解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出路。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 好、抓出成效。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的发展速度加快,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拓宽,服务水平提高,在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0.3%,比“九五”提高0.2个百分点;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总数达到98.6万人,五年中新吸纳从业人员9万人。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3.1%,比2000年提高1.5个百分点。2006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213.37亿元。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发展仍然比较滞后,总量小、层次低,供给能力不足,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型经营特征明显,效率和附加值低,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地区、各部门要抓住机遇,破解难题,推动我省服务业迈上新台阶。
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为方向,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增加就业,促进消费为目标,以特色旅游业为引领,大力发展各类生产性服务业,丰富完善各种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服务业体系,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49亿元,年均增长1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到2020年基本实现服务业结构显著优化,就业容量显著增加,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总体发展水平与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相适应。
三、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服务业发展在实现普遍服务和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要依托比较优势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规划,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逐步形成充满活力、适应市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服务业发展格局,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吸纳就业的作用,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一)大力发展旅游业,使旅游业成为服务业的龙头产业。
我省旅游资源丰富,发展前景广阔。要依托独特的高原自然生态、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层次招商、高品位建设、高水平经营,促进旅游业从低水平、粗放型向高层次、集约型转变。加快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全力打造环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圈、环青海湖风光和体育旅游圈、青藏铁路世界屋脊旅游带,积极发展黄河上游水上明珠旅游、三江源生态旅游,努力把青海建设成为全国高原生态旅游名省。办好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青海高原世界杯攀岩赛、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青海湖国际诗歌节、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青海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推动旅游业与体育、文化、商贸产业的互动与融合发展。
(二)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互动发展。
要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按照完善网络、提高等级、内外通达、综合配套的要求,着力构建以西宁、格尔木为枢纽,青藏铁路、青藏公路、西格航线为主轴,呈放射状、立体型的现代 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组合效率,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为资源开发、经济文化交流、人民生活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服务。
加强地质勘查业。加强重要矿产勘查,实施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加大石油天然气、煤炭、钾盐和重要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力度,重点加强柴达木盆地及周边、东昆仑、北祁连、三江北段、巴颜喀拉等重要成矿带地质勘查找矿工作,力争尽快形成一批经济建设急需的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基地。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通过培养物流专业人才等手段促进物流优化管理。
积极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使第三方物流业在物流业务中的比重不断增加,提高物流业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健全现代物流网络体系,以青海朝阳物流园区为重点,建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辐射全省城乡一体化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形成功能比较完善的包括物流区域、物流枢纽城市、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城乡配送系统五个层次的网络构架,不断增强物流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网络、重在应用的原则,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通讯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的相互融合,提高网络覆盖面,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应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强农村牧区通讯网络建设,采用先进实用的传输手段解决边远农村牧区的通信问题,提高电信、邮政普遍服务水平。
拓展金融保险业。进一步完善金融网点布局,延伸金融服务范围,增加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防范金融风险。发展壮大城市商业银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重组,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以信贷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和发展信托、保险、租赁、基金、担保等非银行金融业务,拓宽金融业发展空间。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规范发展律师、公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规范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规范发展市场调查、工程咨询、管理咨询、资信服务等咨询服务。积极推动广告业、会展业的发展。
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积极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节能服务。
(三)加快发展消费性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适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消费需求。
提升改造商贸流通业。积极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推进连锁经营向多业态和专营专卖方向发展,向社区及农村牧区延伸。合理调整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着力培育大型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房地产价格。积极发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房地产服务业,拓宽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加快发展市政公用事业。进一步完善西宁、格尔木、德令哈及重点城镇公共交通网络、供气供热管网,供水排水管网、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增强城镇功能,促进人口、经济聚集。
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围绕便民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卫生、家政、保安、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和废旧物品回收等社区服务业,推进社区服务向规范化方向发展,逐步建成公众参与、门类齐全、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网络。
全面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优化教育结构,扩大教育供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发展广播电视事业,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覆盖面。加快发展新闻出版业,为各族群众出版丰富多彩的音像图书制品。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构建面向大众的群众性健身服务体系,提高群众体育活动普及程度和健身水平。
(四)积极发展农村牧区服务业,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围绕农牧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种子统供、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生产性服务。完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培育一批涉农商贸企业集团,切实解决农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检测与认证、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等农牧业技术支持体系,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快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网络。加强农村牧区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发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保险,增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大力发展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其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加快水利、交通、邮政、电信、电力、广播电视、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牧区的基础条件。鼓励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农牧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四、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充实健全省服务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加强对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的研究,搞好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协会推动、分工协作的服务业发展新机制。各地区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服务业发展协调机构,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现行服务业管理的文件和规定进行清理,废除或修改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抓紧制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抓出实绩,取得成效。要进一步健全服务业调查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逐步将服务业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考核体系,为政府加强对服务业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提供依据。
(二)深化服务领域改革,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改革开放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方向,进一步深化服务领域的各项改革。积极推进电信、铁路、民航、市政公用事业等服务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国有服务业改革,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使其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正确界定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自然垄断与非自然垄断服务、营利性服务与非营利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明确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对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要动员社会力量增加市场供给。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业企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将营利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所属后勤服务单位的社会化改革,逐步将后勤服务单位改组为独立的经济组织或法人企业。
积极推进服务业领域对内对外开放。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境外、省外开放。着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积极引导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我省服务业。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本土民营企业投资现代物流、职业培训、就业中介服务、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积极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发展,支持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输出劳务,参与国内外市场合作与竞争。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优惠政策
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思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扩大对服务业的投入。紧紧围绕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投向,谋划一批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领域和新兴行业的项目,以项目为载体争取国家对我省服务业发展给予更多支持。省财政要按照国家要求安排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国家引导资金的配套以及影响大、带动作用强、具有示范效应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贴息或补贴。各州(地、市)政府也要在预算内安排一定数额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服务业发展。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项目推介工作,争取金融部门扩大对服务业的贷款规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措施筹集发展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平台,为中小服务业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支持中小服务业企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信贷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调节、放宽市场准入等手段,鼓励支持技术水平高、对国民经济发展带动力强、对产业优化升级作用大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容量大、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扩大规模,增加供给;鼓励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到城镇创业,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与加速城镇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有机结合起来,使其相互促进;鼓励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实行灵活多样的劳动制度和工资制度,充分发挥服务业就业主渠道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规范服务市场秩序
要加快服务业行业标准、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大服务业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自主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对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规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居民采用灵活多样的消费方式,拓宽消费领域,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