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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西州投资推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青海省投资推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稳定增长政策和措施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投资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着力调结构、促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努力打造海西经济升级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投资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同时,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投资鼓励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培育市场,扩大市场,坚持以消费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促进市场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投资与产业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二、目标任务
省内或州内投资要素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的40%;在建、新建项目中使用省内或州内建设用材及配套设备的采购量达到30%以上;建设项目劳务用工吸纳省内或州内劳动力比例不低于50%;政府配置资源、政府投资、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使用省内或州内投资要素比例不低于45%及用工不低于55%;年内引进省内外轻工和装备制造生产企业20户。

    三、工作分工
州经发委负责,以提高省内或州内投资要素使用比例为重点,以“两区”建设百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为切入点,围绕精深加工和产业配套,切实做好上下游产业对接工作,确保今年全州上下游对接金额增长50%,完成上下游产业对接资金150亿元;制定完善《海西州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公告州内现有优势产品及生产企业,对省内或州内供应不足、需要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产品,鼓励州内生产企业积极与省内外优势企业合资合作,做大做强。州内供应不足、需要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产品,要有针对性引进省内外优势生产企业,以市场换产业,增加品种,填补空白。实行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动态管理,对目录产品进行适时补充修订。
州国资委负责,组织州属国有企业进行上下游产品对接工作,将采购本地产品情况纳入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中。在同等条件下,州属国有企业要优先选择省内和州内产品、研发设计、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州科技局负责,组织省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州内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对接,攻克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瓶颈。
州财政局负责,负责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时,对使用省内或州内产品的项目在评标过程中给予优先考虑,适当加分。
州人社局负责,通过毕业生就业招聘会、重点项目用工招聘会等多种招聘形式,做好吸纳本州劳动用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劳动用工监察。
州环保局负责,组织州内环保设施建设项目与建材、建筑施工、劳务等企业进行合作对接。
州住建局负责,加强项目招标管理工作,在我州建设工程项目和经营企业采购产品等投资要素要公开招标。凡省内或州内能够提供和生产的均应纳入招标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省内或州内企业和产品,评标时省内或州内企业产品分别给予中型以上企业3%-5%、小型微型企业6%-10%的价格扣除;凡在我州备案管理的建筑企业,都要将增加本州就业岗位数量作为基本责任,对建筑施工企业提出吸纳本州劳动力的比例不低于50%;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材、建筑劳务等州内企业进行合作对接。
州交通局负责,组织州内交通设施项目与建材、施工、劳务等企业进行合作对接。
州水利局负责,组织州内水利设施项目与建材、施工、劳务等企业进行合作对接。
州农牧局负责,组织州内农畜产品与深加工、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合作对接。
州商务局负责,提出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发展目标,加快进出口结构调整,加强西线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和中亚、南亚、中东、俄罗斯等国家经贸交流合作,积极开拓市场,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争取我州特色产品对中西南亚市场出口有两位数增长;对于需要在省外采购的大宗商品,在保证质量、价格和服务的前提下,优先委托省内或州内大型物流、商贸企业统一公开招标采购。
州能源局负责,组织州内能源建设项目与建材、施工、劳务等企业进行合作对接。
州招商局负责,把轻工和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加强投资推动产业发展及上下游产业对接工作的重要途径,采取合资、合作、股份制等方式,积极引进外省企业在我州建立轻工生产基地。
州金融办负责,按季度组织银企合作对接工作,缓解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出现的融资困难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出台的《青海省投资推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青政办【2013】230号)和省经委、省国资委《关于印发2014年上下游产业对接工作实施方案》(青经行【2014】51号)及州政府出台的《2014年海西州投资推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4年海西州上下游产业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形成投资推动产业发展和上下游产业对接的良性工作机制。
2、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对接工作,扩大对接范围,进一步明确项目用材方向和品种。切实加强项目业主与生产要素对接,协调组织重点项目投资品供需对接,积极搭建合作平台。要求项目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省内或州内设计、施工、招标单位服务,优先采购省内或州内大宗建材、设备、原料、配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协作配套联盟,发展第三方物流、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安装保养、后期保障等配套产业。
3、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海西州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引导企业采用产业链招商、重组合作、股权置换等方式组建上下游产业联盟或现代企业,聚合原材料采购、零部件供应和市场销售与物流保障等环节,提高整体竞争力。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大技术创新和改造投入,主动调整结构,提升产品配套能力,降低成本,完善售后服务,切实提高我州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4、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投资推动产业发展和上下游产业对接工作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上季度落实情况以总结材料和表格形式报送州经发委。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找出本地区、本园区空白产品、规模不足产品、质量不高产品,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和招商引资项目,填补空白,做大规模,完善配套,优化结构,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2014年海西州投资推动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地区和部门 省内或州内投资要素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上下游产业对接目标任务(亿元) 吸纳省内或州内劳动力占项目总用工人数比重 招商引资项目个数(个)
全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 40% 150 50% 20
格尔木(工业园) 40% 50 50% 5
德令哈(工业园) 40% 40 50% 5
乌兰(工业园) 40% 10 50% 2
都兰 40% 10 50% 1
天峻 40% 10 50% 1
大柴旦(工业园) 40% 20 50% 4
冷湖 40% 5 50% 1
茫崖 40% 5 50% 1
州经发委 40%   50%  
州国资委 40%   50%  
州财政局 40%   50%  
州科技局 40%   50%  
州人社局 40%   50%  
州环保局 40%   50%  
州住建局 40%   50%  
州交通局 40%   50%  
州水利局 40%   50%  
州农牧局 40%   50%  
州商务局 40%   50%  
州能源局 40%   50%  
州招商局 40%      
州金融办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