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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出台措施提高学前教育保教岗位待遇

 

 

 

柴达木日报讯(记者 吴婷婷 通讯员 王蕾)近日,记者从州教育局了解到,针对全州学前教育非在编保教人员工资待遇低、持证率偏低、人员流动较大等制约全州学前教育发展难点问题,我州出台了《关于提高学前教育非在编保教岗位补助资金标准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保障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质增效。

《措施》在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非在编购买服务人员范围、提高购买补助资金标准、加强县级政府投入、提高学前保教人员持证率等方面做了规定。州级财政将对购买保教岗位补助资金标准在现有每岗每年0.9万元的基础上,3年内增加至每岗每年3.6万元,2025年起州级财政每年投入46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学前保教人员工资待遇。

《措施》要求,县级政府对本县域学前教育发展承担主体责任,应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2年内,确保享受购买保教岗位补助范围内保教人员原则上达到全员持证上岗。

《措施》的出台,对于激发全州学前教育活力,提高保教质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现教育公平和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起到显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