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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风险控制机制

    一、风险控制目的

    1、保证投资的安全性;

    2、保证投资的收益性;

    3、保证投资的组合性;

    4、保证投资的流动性;

    5、保证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的合法性。

    二、风险控制内容和策略

    1、地域控制:资金只投向注册地企业、经营和/或生产主体在注册地的企业;

    2、投资领域控制:只投向科技领域,不得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3、阶段控制:不投资处于研究阶段的企业(,不投资处于衰退期的企业,投资的企业处于成长期、扩张期或成熟期;

    4、投资最大额度控制:单一企业的最大投资额度不超限额

    5、分散投资:单一行业的最大投资额不超过限额

    6、联合投资:与在注册地开展风险投资业务的风险投资机构开展联合投资、追加投资,减少投资风险;

    7、业务流程控制: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规定的流程开展业务,不减少任何一个程序;严格按照投资评估标准评估项目,不省略对任何关键指标的评估;

    8、提供增值服务:为企业提供融资和管理方面的增值服务,促进企业成长、降低失败风险。例如:利用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其它风险投资机构的网络,为投资企业提供获取政府无偿资金资助和获取担保支持、申请银行贷款以及引入新的投资者;

    9、人员道德风险控制:采取双人调研、集体决策避免个人决策主观性;投资后定期跟踪管理以考核相关人员决策的科学性;进行严格的个人绩效考核以保证良好的激励作用和淘汰机制;

    10、绝对禁止事项: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不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

    三、风险控制技术

    1、行业投资组合技术;

    2、阶段投资组合技术;

    3、积极的投资管理:提供增值服务,监测公司行业、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及时退出:在企业面临破产、停产风险时,及时撤出投资;在企业具备上市或被兼并收购条件时,及时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