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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出台州直医疗卫生机构
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州直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规范和完善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机制,海西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立足“引进好外来的、使用好现有的、培养好骨干的”要求,制定出台州直医疗机构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暂行办法。 一、原则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按需引才,合理配置,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原则。通过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不断提升州直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高层次上服务好广大患者;通过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医疗健康需求的卫生人才队伍,力争重点学科建设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范围条件。范围:州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市县可参照执行。特聘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要求:该 “办法”所称高层次卫生人才系指在国内三级医院和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技、预防、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较为复杂疑难 的医疗技术问题,尤其在常见病、多发症、疑难病诊治中,技术水平较高,得到同行公认,达到省内领先,能引领带动海西州医疗学术技术进步和提升海西州医疗卫 生服务水平的人才。条件: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适应高原工作,必须有在三级医院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经历,同等条件下,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优先考虑。对于特需紧缺专业和民族医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引进方式。人才引进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方式,实行3年聘用合同制,3年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可连聘连任。 四、待遇资金。特聘首席专家,年薪制30—40万元;学科带头人,年薪制20—30万元;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稀缺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提高薪酬待遇标准;受聘人才在海西工作期间,享受高原休假、政府周转房使用政策。所需资金由州财政承担50%,用人单位承担50%;民族医人才引进资金由州财政承担80%,用人单位承担20%。 五、引进程序。各需求单位学科建设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报州卫生计生委审核,统一发布招聘人才公告。 六、管理评估。 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与其签订《海西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和服务期限。每位引进人才必须订立个人阶段工作目标,并应在较 短时间内适应岗位工作。对引进人才实施目标过程评估和终端评估,并对“德、勤、能、绩、廉”全方位进行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和阶段考核作为聘后评估、续聘、 解聘等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