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您所在位置:主页 > 人力资源 > 人力资源

全省33.59万人纳入“两病”及特慢病保障范围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刘瑜    发布时间:2020-11-09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慢性病保障政策宣传不到位,慢性病患者办理门诊特慢病程序复杂,许多患者没有享受到这一政策。”针对这一实际,全省医保部门把扎实开展健康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截至目前,全省33.59万人及时办理“两病”及特慢病准入手续,21.52万人享受政策待遇,门诊医疗费用报销8661.4万元。全省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两病”及特慢病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受到群众一致称赞。

省医保局将调研督导作为制定、掌握政策执行情况的有效方法,开展医保系统“2211”联点调研,系统梳理“两病”及特慢病患者鉴定门槛高、群众负担重、就医范围窄等16项问题。依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

统一职工和居民特慢病病种,将全省职工和居民特慢病病种统一为26种,逐步缩小待遇差;提高报付限额和比例,将血友病等4类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其他22类病种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至20000元不等;明确“两病”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70%;降低鉴定门槛,将“两病”、特慢病鉴定医院明确为具有相关病种诊断能力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就医范围,为方便群众就医,将“两病”、特慢病就医购药范围分别扩大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做到患者就医全覆盖无死角。

简化“两病”及特慢病鉴定流程,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将确诊参保患者信息传至医保信息系统,患者即可享受待遇。实行公共卫生管理的“两病”患者与医保部门互认,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批量认定导入14.86万人。对持有三年内门诊病历或住院病案首页及出院小结等资料的“两病”患者,直接认定。对异地居住的“两病”参保患者,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进行备案,即时办理“两病”准入手续。开发“两病”认定、药品使用和管理应用程序,探索了“两病”政策兑现的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