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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申请程序:
  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接受企业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和其他书面材料,初步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
  二、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出租置审查组审查书面材料(自接到申请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 省质量监督局监督除对审查合格的企业发放《受理通知书》
  四、 审查组审查企业基本条件,审查内容包括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和检验能力。
  审查合格进行下一步;审查不合格经"个月整改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 企业需要符合以下两点要求:
  1、 具备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
  2、 具备生产条件但不具备检验能力,与检验机构签定了委任出厂检验合同。
  六、 检验机构进行发证检验。
  检验合格进行下一步;检验不合格的经"个月整改重新检验 。
  七、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名单和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八、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九、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