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申请程序:
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接受企业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和其他书面材料,初步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
二、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出租置审查组审查书面材料(自接到申请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 省质量监督局监督除对审查合格的企业发放《受理通知书》
四、 审查组审查企业基本条件,审查内容包括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和检验能力。
审查合格进行下一步;审查不合格经"个月整改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 企业需要符合以下两点要求:
1、 具备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
2、 具备生产条件但不具备检验能力,与检验机构签定了委任出厂检验合同。
六、 检验机构进行发证检验。
检验合格进行下一步;检验不合格的经"个月整改重新检验 。
七、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名单和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八、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九、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