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有关规定,今年5月份开始,农药经营机构可以依法申领新版农药经营许可证。
近日,省农牧厅就新版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大局意识,准确把握各项规定,强化履职尽责,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适时有序开展。各级农牧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以县为单位,按照“自愿参加、分批培训”的原则,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经营人员根据其学历及培训经历,通过具有教育培训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分批次进行集中培训,以达到所从事农药经营岗位技能的基本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核发培训合格证书。
各市(州)要切实加大对所属县(市、区)农药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农药经营许可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审查(核)人员名单备案,并加强对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审核人员管理,严格审查和审核过程。省农牧厅将组成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问责。各县(市、区)从6月1日起,每月10日和25日两次将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报省农牧厅粮油处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药检所。
下一篇:都兰证照分离改革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