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机构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州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州公立医疗机构“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各项工作,制定下发了《海西州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试行)》方案,并于8月20日在全州所有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近日,我州提出五项措施确保“先住院后结算”模式在全州稳步推进。
一是扩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医疗机构要对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的重要意义、服务内容、政策流程进行深入解读,使医务人员提高认识、掌握政策、规范服务。同时,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让更多患者认知“先住院后结算”的意义,为“先住院后结算”服务的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诚信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医疗机构同时启动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将建立欠费预警机制,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将及时向相关医保经办机构报告参保患者欠费信息,实行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督促患者自觉付费。对经督促仍不交欠费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其缴纳下年度参保费用时,要先交清住院所欠费用后,再允许参保。
三是强化沟通,积极配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与社保、民政、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有效规避欠费风险。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逐项研究、逐条完善、及时解决。
四是落实周转金制度,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各级医保部门要落实赎转金制,预拨医疗保险周转金金额以该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拨付统筹基金的月平均额为基数,按乡(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的比例预拔一个月的医疗周转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行按月结算,具体结算工作应在次月20日前完成;周转金每年年初预拨,年底前结算,保证周转金当年内结清。
五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的重要性,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就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让群众感受到医改带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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