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土地管理局文件
青土字(2000)第043号
关于转发《我省土地管理系统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等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州土地管理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土地管理系统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等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青价房字[200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到省物价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收费手续,并主动接受物价、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关于我省土地管理系统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等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报: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局。
抄送:各县(市、区)土地管理局、省物价局、本局各局长、存档。
青海省物价局文件
青价房字[2000]043号
关于我省土地管理系统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等
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青海省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土地登记查询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青土字(2000)第0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三款:“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为加快推进我省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加强土地市场规范化管理,推动我省土地查询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经研究,现将全省土地管理系统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等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土地登记资料查阅费的项目及标准
1、土地登记册以每套每次计:查阅30元;抄录10元;复印每张0.5元(16K)。
2、查阅原始资料的,以每套每次计:查阅50元;抄录20元;复印每张1元。
3、勘丈资料以每套每次计:查阅50元;复制300元。
4、地籍图(或宗地图)复制费:向建设单位或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供地籍图的,收费标准为:1:500地籍图每幅65元;1:1000地籍图每幅92元;1:2000地籍图每幅120元;1:5000-1:10000地籍图每幅72元。
5、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制费:向建设单位或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供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收费标准为: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图(兰晒)每幅150元;1:25000-1:5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每幅200元、分幅图(兰晒)每幅100元;1:100000-1:50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每幅300元、分幅图(兰晒)每幅200元。
二、土地登记资料查询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青海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公开其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物价、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你局接此批复后,速来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本批复核定的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年二月十七日
抄送:省计委、工商局、税务局、建设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