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
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
银行账号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予以登记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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