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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2023年03月14日 22:5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政府工作报告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3月5日,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各位代表:

本届政府任期即将结束。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和五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国发展取得来之极为不易的新成就。

过去一年,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疫情等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病毒变化和防疫形势,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面对经济新的下行压力,果断应对、及时调控,动用近年储备的政策工具,靠前实施既定政策举措,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部署稳住经济大盘工作,加强对地方落实政策的督导服务,支持各地挖掘政策潜力,支持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降到5.5%,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7.7%。财政赤字率控制在2.8%,中央财政收支符合预算、支出略有结余。国际收支保持平衡,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粮食产量1.37万亿斤,增产74亿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攻坚克难中稳住了经济大盘,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基本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我国经济展现出坚强韧性。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加大纾困支持力度。受疫情等因素冲击,不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遇到特殊困难。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超过2.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缓税缓费7500多亿元。为有力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大幅增加。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新发放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至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旅游、货运等实施阶段性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用改革办法激发市场活力。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受益。

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多措并举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去年终端消费直接受到冲击,投资也受到影响。提前实施部分“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分两期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7400亿元,为重大项目建设补充资本金。运用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采取联合办公、地方承诺等办法,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年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9.4%、9.1%,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1%,一定程度弥补了消费收缩缺口。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93.4%,开展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基本稳定。出台金融支持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帮助外贸企业解决原材料、用工、物流等难题,提升港口集疏运效率,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关切,货物进出口好于预期,实际使用外资稳定增长。

针对就业压力凸显,强化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去年城镇调查失业率一度明显攀升。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更加注重稳就业。对困难行业企业社保费实施缓缴,大幅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比例,增加稳岗扩岗补助。落实担保贷款、租金减免等创业支持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帮扶。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超过3200万人、实现稳中有增。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针对全球通胀高企带来的影响,以粮食和能源为重点做好保供稳价。去年全球通胀达到40多年来新高,国内价格稳定面临较大压力。有效应对洪涝、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不误农时抢抓粮食播种和收获,督促和协调农机通行,保障农事活动有序开展,分三批向种粮农民发放农资补贴,保障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增加煤炭先进产能,加大对发电供热企业支持力度,保障能源正常供应。在全球高通胀的背景下,我国物价保持较低水平,尤为难得。

针对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增多,强化基本民生保障。阶段性扩大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将更多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共向1000多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向更多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补贴,约6700万人受益。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做好因疫因灾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与此同时,我们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当前消费需求、市场流通、工业生产、企业预期等明显向好,经济增长正在企稳向上,我国经济有巨大潜力和发展动力。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经受了世界变局加快演变、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

——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到121万亿元,五年年均增长5.2%,十年增加近70万亿元、年均增长6.2%,在高基数基础上实现了中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财政收入增加到20.4万亿元。粮食产量连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40万亿元。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270多万人。外汇储备稳定在3万亿美元以上。我国经济实力明显提升。

——脱贫攻坚任务胜利完成。经过八年持续努力,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构建新型举国体制,组建国家实验室,分批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一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超级计算机、卫星导航、量子信息、核电技术、大飞机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从2.1%提高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创新支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0.6%、7.9%,数字经济不断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以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60.2%提高到65.2%,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一批防汛抗旱、引水调水等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高速铁路运营里程从2.5万公里增加到4.2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从13.6万公里增加到17.7万公里。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5万公里。新增机场容量4亿人次。发电装机容量增长40%以上。所有地级市实现千兆光网覆盖,所有行政村实现通宽带。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建成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6%,突破40万亿元并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8.1%、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4.1%。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7.5%,重污染天数下降超过五成,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67.9%上升到87.9%。设立首批5个国家公园,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000多处。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1%。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2.1%。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5年提高到14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1.4亿、覆盖10.5亿人,基本医保水平稳步提高。多年累计改造棚户区住房4200多万套,上亿人出棚进楼、实现安居。

经过多年精心筹办,成功举办了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为促进群众性冰雪运动、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展、促进世界人民团结友谊作出重要贡献。

新冠疫情发生三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医疗资源和物资保障,全力救治新冠患者,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全国人民坚忍不拔,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在极不平凡的抗疫历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各行各业共克时艰,广大医务人员不畏艰辛,特别是亿万人民克服多重困难,付出和奉献,都十分不易,大家共同抵御疫情重大挑战,面对尚未结束的疫情,仍在不断巩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各位代表!

五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宏观调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面对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疫情冲击等接踵而来的严峻挑战,创新宏观调控方式,不过度依赖投资,统筹运用财政货币等政策,增强针对性有效性,直面市场变化,重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进而稳就业保民生。把年度主要预期目标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把握,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既果断加大力度,又不搞“大水漫灌”、透支未来,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强化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以改革开放办法推动经济爬坡过坎、持续前行。

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合理把握赤字规模,五年总体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政府负债率控制在50%左右。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教育科技、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得到有力保障。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疫情发生后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成为应对冲击的关键举措。彻底完成营改增任务、取消营业税,将增值税收入占比最高、涉及行业广泛的税率从17%降至13%,阶段性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所得税实际最低税负率从10%降至2.5%。减税降费公平普惠、高效直达,五年累计减税5.4万亿元、降费2.8万亿元,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留得青山,也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年均新增涉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超过1100万户,各年度中央财政收入预算都顺利完成,考虑留抵退税因素,全国财政收入十年接近翻一番。推动财力下沉,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对地方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70%左右,建立并常态化实施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各级政府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中央部门带头压减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腾出的资金千方百计惠企裕民,全国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民生。

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根据形势变化灵活把握政策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用好降准、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制造业贷款余额从16.3万亿元增加到27.4万亿元。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从8.2万亿元增加到23.8万亿元、年均增长24%,贷款平均利率较五年前下降1.5个百分点。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弹性增强、保持基本稳定。完全化解了历史上承担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14486亿元金融改革成本。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精准处置一批大型企业集团风险,平稳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大型金融机构健康发展,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把稳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指标。着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同时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储备规模从1.8万亿元增加到2.5万亿元以上。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连续举办8届全国双创活动周、超过5.2亿人次参与,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成为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支持技能培训。实施高职扩招和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累计扩招413万人、培训8300多万人次。就业是民生之基、财富之源。14亿多人口大国保持就业稳定,难能可贵,蕴含着巨大创造力。

保持物价总体平稳。在应对冲击中没有持续大幅增加赤字规模,也没有超发货币,为物价稳定创造了宏观条件。下大气力抓农业生产,强化产销衔接和储备调节,确保粮食和生猪、蔬菜等稳定供应,及时解决煤炭电力供应紧张问题,满足民生和生产用能需求,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十年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稳定在2%左右的较低水平,成如容易却艰辛,既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为宏观政策实施提供了空间,又有利于更好保障基本民生。

(二)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坚持精准扶贫,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强化政策倾斜支持,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对脱贫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脱贫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有了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力应对疫情、灾情等不利影响,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定并集中支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支持力度,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机制,选派用好医疗、教育“组团式”帮扶干部人才和科技特派员,推动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和群众稳定增收。

(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道至简,政简易行。持之以恒推进触动政府自身利益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管理措施比制度建立之初压减64%,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多年来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000多项,中央政府层面核准投资项目压减90%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60类减少到10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到不超过120个工作日。改革商事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时间从一个月以上压缩到目前的平均4个工作日以内,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重放轻管,强化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和安全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公正监管,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改革反垄断执法体制。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依法坚决管控资本无序扩张。不断优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理,压减各类证明事项,加快数字政府建设,90%以上的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可办,户籍证明、社保转接等200多项群众经常办理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取消所有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等条例。改革给人们经商办企业更多便利和空间,去年底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1.1亿户,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6亿户、是十年前的3倍,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企聚焦主责主业优化重组、提质增效。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构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改革化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加强金融稳定法治建设。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紧紧依靠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有效应对外部打压遏制。

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作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进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全国基础研究经费五年增长1倍。改革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努力将广大科技人员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动力。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从50%、75%提高至100%,并阶段性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购置设备给予政策支持,各类支持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度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创设支持创新的金融政策工具,引导创业投资等发展。企业研发投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一大批创新企业脱颖而出。

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把制造业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重点,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推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发展“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增加到14.5亿户。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有力促进了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7万多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其带动就业创业、拓展消费市场、创新生产模式等作用。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制造的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五)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更多经济增长动力源。

着力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疫情发生前,消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面对需求不足甚至出现收缩,推动消费尽快恢复。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支持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汽车保有量突破3亿辆、增长46.7%。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5.8%提高到27.2%。发展城市社区便民商业,完善农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帮扶旅游业发展。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扩大有效投资。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社会投资成倍增加,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重点支持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总体高于东部地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相关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比五年前增长66.8%。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发展海洋经济。支持经济困难地区发展,促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更大发挥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更多新的增长极增长带。

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国仍处于城镇化进程中,每年有上千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完善城市特别是县城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分类放宽或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十年1.4亿农村人口在城镇落户。有序发展城市群和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运营里程从4500多公里增加到近1万公里,排水管道从63万公里增加到89万公里。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7万个,惠及2900多万家庭。

(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持续抓紧抓好农业生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扩种大豆油料,优化生产结构布局,提高单产和品质。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合理确定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完善水利设施,新建高标准农田4.56亿亩。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加快种业、农机等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67%提高到73%。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始终不懈地把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稳步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启动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水电路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符合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80%提高到87%,多年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400多万户。深化供销合作社、集体林权、农垦等改革。立足特色资源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收。为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报酬,持续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出台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

(七)坚定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合作。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高水平开放更有力促改革促发展。

推动进出口稳中提质。加大出口退税、信保、信贷等政策支持力度,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优化外汇服务。发展外贸新业态,新设15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发挥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作用。推进通关便利化,进口、出口通关时间分别压减67%和92%,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明显下降。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4%。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进出口稳定增长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出台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持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条数分别压减51%、72%,制造业领域基本全面放开,金融等服务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已设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创新方式加强外资促进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对接力度。一批外资大项目落地,我国持续成为外商投资兴业的热土。

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实施一批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项目,对沿线国家货物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3.4%,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新签和升级6个自贸协定,与自贸伙伴货物进出口额占比从26%提升至35%左右。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稳妥应对经贸摩擦,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注重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5%、上升4个百分点。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推进重要河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森林覆盖率达到2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湿地保护率均达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享受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稳步推进节能降碳。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超过10.5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由6.5亿千瓦增至12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由20.8%上升到25%以上。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绿色发展金融支持。完善能耗考核方式。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作出了中国贡献。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每年都保持在4%以上,学生人均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持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建设,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推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义务教育巩固率由93.8%提高到95.5%。坚持义务教育由国家统一实施,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提升青少年健康水平。持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每年惠及3700多万学生。保障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多渠道增加幼儿园供给。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0%以上。职业教育适应性增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45.7%提高到59.6%,高校招生持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大幅提高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建设288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接续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人才基础。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和努力普及健康中国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持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水平,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将更多群众急需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住院和门诊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惠及5700多万人次。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费用负担超过4000亿元。设置13个国家医学中心,布局建设7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优化老年人等群体就医服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惠及民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84元。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努力保障人民健康。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连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稳步提升城乡低保、优待抚恤、失业和工伤保障等标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税费、用房、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进医养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健全残疾人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遇困人员及时给予帮扶,年均临时救助1100万人次,坚决兜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档案等事业,加强智库建设。扎实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体育健儿勇创佳绩,全民健身广泛开展。

(十)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和社会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使经济社会活动更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依法行政、大道为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50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80件次。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审计、统计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开展国务院大督查。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基层治理,优化社区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格食品、药品尤其是疫苗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改革和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深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

五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公”经费大幅压减。严厉惩处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偷税逃税等行为。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政府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

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没有捷径,实干为要。五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事不畏难、行不避艰,要求以实干践行承诺,凝心聚力抓发展;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仔细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冷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坚决反对空谈浮夸、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甚至盲目蛮干;以改革的办法、锲而不舍的精神解难题、激活力,激励敢于担当,对庸政懒政者问责。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而汇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创新完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呈现新气象。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逐步深入。持续做好侨务工作,充分发挥海外侨胞在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一系列新的重大成就、发生一系列重大变革。人民军队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深入推进练兵备战,现代化水平和实战能力显著提升。坚定灵活开展军事斗争,有效遂行边防斗争、海上维权、反恐维稳、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维和护航等重大任务,提升国防动员能力,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港澳台工作取得新进展。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推动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防控疫情、保持稳定。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决开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争,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推进。习近平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多国,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联合国成立75周年系列高级别会议、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中欧领导人会晤等一系列重大外交活动。成功举办上合组织青岛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多场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拓展全球伙伴关系,致力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推进国际抗疫合作、解决全球性挑战和地区热点问题上发挥了重要建设性作用,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各位代表!

这些年我国发展取得的成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诚挚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在看到发展成就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当前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挑战。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全球通胀仍处于高位,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动能减弱,外部打压遏制不断上升。国内经济增长企稳向上基础尚需巩固,需求不足仍是突出矛盾,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预期不稳,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大,稳就业任务艰巨,一些基层财政收支矛盾较大。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较多,一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发展仍有不少体制机制障碍。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防灾减灾等城乡基础设施仍有明显薄弱环节。一些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有的地方政策执行“一刀切”、层层加码,有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简单化,存在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漠视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一些领域、行业、地方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还有一些意见和建议应予重视。要直面问题挑战,尽心竭力改进政府工作,不负人民重托。

二、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面对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赤字率拟按3%安排。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也要坚持国际合作。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支持和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人才及团队培养支持力度。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

当前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已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要在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科学总结的基础上,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防控工作,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提升疫情监测水平,推进疫苗迭代升级和新药研制,切实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守护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今年是政府换届之年,前面报告的经济社会发展多领域、各方面工作,今后还需不懈努力,下面简述几项重点。

(一)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推动餐饮、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恢复。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要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各展其长,继续加大对受疫情冲击较严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持续开展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高效顺畅的物流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三)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用真招实策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市场信心。

(四)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发挥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继续发挥进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开放的中国大市场,一定能为各国企业在华发展提供更多机遇。

(五)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防止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六)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抓好油料生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国家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务必通过细致工作扎实落实到位。

(七)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技术研发,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金融工具,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减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八)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创新,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发展,深化体教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机构改革,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扬实干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

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汇聚起海内外中华儿女同心奋斗、共创辉煌的强大力量。

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围绕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创新军事战略指导,大抓实战化军事训练,统筹抓好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加强重大任务战建备统筹,加快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合力谱写军政军民团结新篇章。

我们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定反“独”促统,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两岸同胞血脉相连,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同心共创复兴伟业。

我们要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

各位代表!

奋斗铸就辉煌,实干赢得未来。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砥砺前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懈奋斗!


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3年03月16日 05:2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一年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审查批准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实现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

(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取得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第九版防控方案和第九版诊疗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打赢大上海保卫战,经受住了武汉保卫战以来最为严峻的考验,迅速果断处置有关地区发生的局部聚集性疫情,成功避免了致病力较强、致死率较高的病毒株的广泛流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赢得了宝贵时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更加精准有效,强化学校、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及重大活动、节日期间防控措施,加强陆路边境口岸地区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开展“平急两用”隔离收治设施试点建设,着力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全力推进疫苗、药物等研发推广和生产保障,国产新冠疫苗药物研发取得新进展,抗疫国际合作持续深化。实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切实抓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确保重点产业链不被阻断。11月以来,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不断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出台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和新十条措施,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和管理,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加强重点抗疫物资生产、调度和供应,有效遏制涉疫产品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保障,完善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亿多人得到诊治,近80万重症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为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和较短时间实现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三年多我国抗疫防疫历程极不平凡,我们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人口大国成功走出疫情大流行的奇迹。实践证明,党中央对疫情形势的重大判断、对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对防控策略的重大调整是完全正确的,措施是有力的,群众是认可的,成效是巨大的。

(二)实施稳健有效的宏观政策,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针对疫情反复延宕、乌克兰危机爆发等超预期因素冲击,果断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经济企稳回升。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1万亿元,增长3.0%;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物价总水平持续平稳运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全年上涨2.0%,与全球通胀水平达到40多年新高形成鲜明对比;国际收支状况较好,年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1277亿美元。

一是宏观调控持续创新完善。及时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加强对地方落实政策的督导服务,有效应对超预期冲击。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安排财政赤字3.37万亿元,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保持了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结存限额5029亿元,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效发挥专项债券在稳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用好直达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精准性有效性。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9.71万亿元,增长17.1%,有效缓解市县财政减收增支压力。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释放长期流动性。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新出台科技创新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2022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分别增长11.8%和9.6%。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比上年多增1.36万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2.56万亿元。稳步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协调,高效开展新出台政策文件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充分发挥宏观政策协调机制作用,政策协同效应明显增强。

二是减负纾困力度明显加大。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超过2.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缓税缓费超过7500亿元。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阶段性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等支持政策,出台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和养老托育行业的纾困扶持措施等。对困难行业企业社保费实施缓缴。做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对普惠小微贷款在第四季度的利息减1个百分点。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阶段性扩大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当降低启动条件,将更多低收入人群纳入补贴范围。

三是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加强。推进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落地见效,加强产运销衔接和进出口、储备吞吐调节,强化预期引导,促进价格平稳运行。坚持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托底定位,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口粮生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生猪市场调控,缓解生猪猪肉价格大幅波动。规范价格指数行为,期货现货市场联动监管明显加强。创新构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长效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积极应对国际油气价格大幅上涨,保障居民用电用气需求和价格稳定。

(三)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内需潜力持续释放。扎实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1+N”政策体系落实落细,制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扩投资稳消费,进一步激发国内需求潜力,促进国内大循环加快畅通。

一是投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建立并高效运转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强化用地、环评、用能等要素保障和重大问题协调,做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创新设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分两批投放基金7400亿元,为重大项目建设补充资本金,支持的2700多个重大项目已全部开工。通过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川藏铁路全面建设取得良好开局,装机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白鹤滩水电站全面投产,白鹤滩至江苏、浙江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运行,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陆域部分)、平陆运河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等开工建设。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撬动作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盘活老项目、投入新项目,促进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已累计发行上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24个,总发行规模超过780亿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国实际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5.25万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补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积极推进。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万亿元,增长5.1%;其中,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9.4%、9.1%,一定程度弥补了消费收缩缺口。

二是促进居民消费逐步恢复。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阶段性对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推进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潜力有效释放,全年新能源汽车销售688.7万辆,比上年增长93.4%,市场渗透率达25.6%,产销量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促进网络消费,推动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接触性行业逐步回暖。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万亿元,其中网上零售额达13.79万亿元。

三是经济循环进一步畅通。制定实施“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统筹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打造“支点城市+骨干走廊”现代流通网络,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加快建设一批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重点项目,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成立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保障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

(四)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供给体系质量稳步提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效明显,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升至第11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韧性持续增强。

一是创新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首次突破3万亿元大关,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5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进一步健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壮大,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扎实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阶段性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对企业基础研究、购置设备实施税收优惠,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巩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持续涌现,C919大型客机获得型号合格证并交付首架飞机,ARJ21支线客机实现百架飞机交付,中国空间站全面建成,神舟十四号和十五号载人飞船、“夸父一号”太阳探测卫星成功发射,国产10万吨级大型渔业养殖工船成功交付,首艘自主研发的电磁弹射航母福建舰下水。

二是实体经济根基巩固壮大。深入实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举措,扎实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多措并举促进制造业投资不断增长,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稳步提升。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持续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化工产业转移更为规范有序,乙烯等关键化工品自主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稳步推进。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加快提升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服务能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是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实施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政策文件,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数据确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东数西算”工程全面实施,国家算力网络加快构建,加强对枢纽节点算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的政策支持,深入推进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上云用数赋智”水平不断提升。信息通信设施加快发展,第五代移动通信(5G)建设全球领先,全年新建5G基站88.7万个,累计建成231.2万个,占全球总数的60%以上。宽带光纤网络加速布局,千兆城市已超过110个。实现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五)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推进,加快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外开放的范围、领域和层次持续拓展。

一是市场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成效显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稳步扩大,扎实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破除了一批典型市场准入壁垒。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不同类型要素改革举措协同配合机制逐步完善,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持续深化,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纵深推进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市场和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重点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顺利完成,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持续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梳理推广民营经济联系点城市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典型做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深化电力、煤炭、水资源等价格改革,建立大型风光基地支撑调节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全面实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完成第三监管周期省级和区域电网输配电、抽水蓄能电站定价成本监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全面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绿电绿证进市场,深化电网企业设计、施工改革。“X+1+X”油气市场体系改革加快推进,油气管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油品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加快落地。

三是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推动各地区加快清理与条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出台实施。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基本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显著提升。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福建等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是稳外贸稳外资成效明显。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持续提升。增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政策措施出台实施。阶段性减免港口收费,持续做好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工作,进一步提升货物通关效率。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修订发布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取得扎实成效,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配套设施、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开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成功举办。多双边经贸合作务实开展,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合会等自贸协定谈判有序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正式启动。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2.1万亿元,增长7.7%;服务进出口总额5.98万亿元,增长12.9%;实际利用外资1891亿美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8%。

五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新进展。稳步推进商签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截至2022年末,已与15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合作文件。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继续深化,境外投资成果丰硕。中巴经济走廊实现高质量运行。积极推进中蒙俄三国合作,黑河公路大桥、同江铁路大桥开通运营。加强与哈萨克斯坦在交通运输等领域合作。中老铁路运营平稳,中泰铁路、匈塞铁路和雅万高铁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果。健康、绿色、数字、创新丝绸之路建设加快推进,已与16个国家签署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谅解备忘录,与15个国家签署数字经济、绿色发展领域投资合作备忘录,共建一批“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保障中欧班列安全高效畅通运行,已累计开行超过6.5万列,运送货物超过600万标箱,通达欧洲25个国家的200多个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一批重点铁路、港航设施项目加快推进。统筹做好重大境外项目建设和风险防范,指导企业防范化解境外投资风险,境外项目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

(六)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顺利收官,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向好。

一是切实抓好农业生产。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量达到13731亿斤,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大豆油料扩种成效明显,夏收油菜籽实现面积、单产、总产“三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任务总体完成。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1亿亩,累计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扎实推进,完成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300多万亩。加强酸化、盐碱化等退化耕地治理,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统筹支持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建设,着力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序推进。积极推进生产托管、代耕代种、生产服务外包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

二是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展。细化实化帮扶政策,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持续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推动各类政策、资金、资源向安置点和搬迁群众倾斜,开展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用好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岗位等,带动脱贫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培育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推动每个脱贫县都培育2-3个特色主导产业。加大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力度,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3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33万人。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助推脱贫地区产品销售和特色产业发展。

三是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力度加大,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0%。强化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重点任务落实,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现有行政村全面实现村村通宽带,快递服务覆盖率达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重点工程,加快完善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开展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

(七)扎实推动重大战略部署落地,区域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加快构建。

一是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一批央企、医院、高校等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津冀港口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轨道上的京津冀”更加便捷。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力推进,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污染治理“4+1”工程成效明显,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进展良好。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加快建设,设施联通和规则衔接不断深化,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积极推动长三角科创与产业融合发展,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协同发力的创新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安全保障、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专项规划出台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黄河生态保护治理五大攻坚行动稳步推进。

二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西部地区发展协调性持续提升,400毫米降水线西侧区域保护发展稳步推进。支持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系列专项实施方案出台实施,东北地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持续巩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加快建设,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快速发展。东部地区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发挥。加大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支持力度,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取得新进展,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稳步发展。坚持陆海统筹,加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海洋强国建设加快推进。

三是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实施,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完成,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开展。

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1+N”规划体系全面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加快一体化发展步伐,一批都市圈有序培育。出台实施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向乡村延伸覆盖。

(八)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力推动资源节约,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建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拓展。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国累计2.07亿吨粗钢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加大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得到巩固提升。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加快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启动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中国山水工程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生态恢复旗舰项目,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动排污许可制改革。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6.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3%;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提高到87.9%,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至0.7%。

二是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构建完成,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配套保障措施制定出台,“碳达峰十大行动”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坚持“先立后改”,加快建设先进清洁支撑性煤电,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建设,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突破12亿千瓦。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大力推进,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0.8%。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沙姆沙伊赫大会各项谈判磋商,推动大会取得积极成果。

三是节能工作持续推进。优化节能目标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实施方案出台,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有序实施,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得到切实保障。设置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明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进一步加强。加快重点领域、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0.1%。

四是绿色产业体系快速发展。研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推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推广。国家节水行动持续实施,开展2022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推动沿海缺水城市建设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县城)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逐步提高。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已成为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印发实施《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九)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是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巩固提升。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推进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扎实做好粮食调控工作,加强粮食进出口调节,合理安排政策性粮食库存销售,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充分发挥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机制作用,积极稳妥做好化肥特别是钾肥供应保障。粮食进口供应链体系建设持续加强,粮食进口来源多元化取得新进展。

二是能源资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积极有效应对极端高温干旱等严峻挑战,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点时段能源供应总体平稳。煤炭兜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电煤中长期合同实现全覆盖,电煤供应稳定保障。强化煤电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管理,发挥大电网优势组织开展跨区跨省互济支援,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供电紧张形势得到大幅缓解。大力推进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大,探明储量规模提升,投产达产进度加快,石油天然气稳定供应基础不断夯实。组织各地和上游供气企业完成全年及供暖季天然气合同签订,民生用气需求得到保障。推动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开工建设。

三是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风险识别、预警、处置机制,形成多层次监测体系,提升风险及时识别发现、精准有效处置能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风险应对能力持续提升。大力开展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构筑安全稳定、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

四是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稳妥处置房地产、地方中小银行、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出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设立20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积极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不断完善,“信易贷”模式深入推广,助力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前提下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十)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一是稳就业促增收取得扎实成效。实施系列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大幅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增加稳岗扩岗补助,全年为企业减负4961亿元。举办全国双创活动周,深入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支持地方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落实担保贷款、租金减免等创业支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优化升级,支持地方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有序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2.9%。

二是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取得新进展。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学前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学前教育短板不断补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5.5%、91.6%,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和研究生招生超过1130万人。加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深化产教融合,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不断优化,办学质量持续提升。启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不断加强。

三是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得到加强。健康中国建设持续推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平稳起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国规划布局基本完成,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全面铺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疾控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全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继续扩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推动超大特大城市、省会城市等重点地区建设一批大型应急救治设施。

四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年末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53亿人、2.38亿人、2.91亿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出台实施,对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医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因城施策优化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全国开工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5万套(间)。

五是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序推进。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中华文明探源等重大工程积极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印发实施,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不断丰富。支持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公共营地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建设。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推动家政进社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启动建设第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社会福利、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总的看,我们主动作为、应变克难,2022年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基本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粮食能源生产稳步增长,我国经济展现出坚强韧性。但伴随新冠病毒变异和全球疫情变化,国内疫情反复延宕,导致消费收缩、经济循环不畅;世界经济增长放缓,乌克兰危机使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全球粮食和能源供需失衡、通货膨胀高企、保护主义加剧等交织叠加,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调整外溢效应显现,持续冲击影响我国发展。在这样异常复杂严峻的形势下,经济实际增长以及与经济增速相关的部分指标,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由于能耗水平较低的服务业增速大幅放缓,对完成能耗强度下降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带来较大影响。

过去5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受住了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有力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创新和加强宏观调控,“十三五”规划胜利完成,“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消费市场、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服务贸易第二大国、外汇储备第一大国等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总量跃上新台阶。5年来,我国经济年均增长5.2%,明显高于同期世界2.3%左右的平均增速;国内生产总值从2017年的12万亿美元增加到18万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2017年的8800多美元增加到1.27万美元,已超过全球平均水平,与高收入国家门槛的距离进一步缩小。特别是疫情暴发三年来,我们采取有力有效应对举措,在“六稳”基础上明确提出并强化“六保”,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三年经济年均增长4.5%,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处于领先水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组织实施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研发经费投入稳居世界第二,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超级计算、卫星导航等诸多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以上。经济结构明显优化。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夯实,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主要农副产品保持稳产高产;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6%、7.9%,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新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潜力不断释放。基础设施网络持续完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白鹤滩水电站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成运行。建成世界上最现代化的铁路网和最发达的高铁网、全球规模最大的高速公路网络。万吨级以上泊位数、内河航道通航里程位居世界第一。5G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改革开放持续深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宏观经济治理效能日益提升,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合作持续深化,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7.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8.1%,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4.1%,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67.9%上升到87.9%,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275万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加强社会事业发展,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发展面临超预期冲击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上述成绩,殊为不易,值得倍加珍惜。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充分彰显,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各地区各部门积极作为、攻坚克难,有效防范化解了面临的风险挑战,有力激发释放了发展的潜力动力,实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世界处在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性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从国际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大国博弈和地缘冲突加剧全球政治经济风险,粮食、能源安全问题突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遭遇严重冲击,发达经济体紧缩政策累积效应不断显现,世界经济增长动能减弱,全球金融市场风险加大,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总量性、结构性、周期性矛盾问题进一步暴露,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一是总需求不足问题仍较突出。制约消费恢复和增长的因素仍然较多,制造业投资增长支撑不强,房地产投资恢复增长面临挑战,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仍然偏弱。一些地方由于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等,对基础设施投资也形成较大制约。世界经济下行叠加保护主义影响,全球贸易增长放缓,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保持出口稳定增长难度加大。二是供给面临的结构性约束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仍待提升,部分基础原材料、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等“卡脖子”问题突出,产业链供应链卡点堵点仍然较多。粮食稳产仍有不确定性,部分农产品和农资供求处于紧平衡态势,国际粮价仍高位运行,向国内传导的风险依然存在。煤炭供求形势仍然偏紧,天然气保供压力较大,极端天气下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还需提升。全社会用能刚性增长压力较大,能耗强度降低还面临不少挑战。三是重点领域风险可能交织放大。金融风险处于易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跨国境、跨市场、跨领域风险关联性明显增强。一些地方经济恢复困难较多,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亟待规范管理。社会治理仍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仍较严峻,极端天气及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风险犹存。四是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高校毕业生再创历史新高,重点群体就业形势严峻。居民收入增速放缓,持续促进居民增收难度较大。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方面供给短板仍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还需提升。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持续改善基础尚不稳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待加强。五是市场预期还不稳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居民消费意愿谨慎,企业发展信心不足与市场需求不振可能形成循环弱化。此外,工作中多目标多政策统筹协调仍不到位,在短期波动中把握长期趋势、在发展中解决两难多难问题、在复杂局面中及时化解重大矛盾风险的能力仍待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一刀切”、脱离实际的现象仍有发生,应对疫情冲击过程中有些方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在直面困难挑战的同时,更应该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不断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保证更为完善、物质基础更为坚实、精神力量更为主动,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广阔、前途光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有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团结奋斗,我们完全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二、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推动经济实现整体好转、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重点把握好“六个统筹”:一是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倍加珍惜三年抗疫斗争的重要成果,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和举措,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抓好重点群体防控和救治,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重大成果。二是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以质取胜,以质开拓市场空间,在提高质量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以量变的积累实现质变。三是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穿经济工作全过程,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支持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内需,充分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良性循环和动态平衡。四是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坚持系统观念和实践标准,增强全局观,加强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偏差,清理和废止有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五是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更有针对性地加快补上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坚持以我为主实施宏观政策,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六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既要做好当前工作,努力取得好的成绩,又要前瞻性思考,把握战略主动,为今后发展做好衔接。

(二)主要预期目标。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充分把握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充分估计内外部环境的严峻性和不确定性,统筹兼顾需要与可能,提出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主要考虑:一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到2035年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必须在提高质量效益基础上长期保持合理经济增长,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二是体现了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的要求,有利于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提振信心,引导预期,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在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三是同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相适应,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虽然超预期影响仍在、外部不确定性较多,但只要政策聚焦发力、工作加倍努力、各方齐心协力,这一目标经过奋斗是可以实现的。

——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关于城镇新增就业:主要考虑是2023年需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规模仍然较大,其中高校毕业生将达到1158万人,实现1200万人左右的城镇新增就业,是稳就业的基本要求。关于城镇调查失业率:主要考虑是2023年就业压力仍然较大,5.5%左右的预期目标体现了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考虑到2023年经济持续恢复,稳就业政策落实落细,这一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主要考虑:综合输入性通胀、翘尾等因素,预计2023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压力仍然存在,但当前我国工农业产品供应总体充裕,保供稳价体系进一步健全,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将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设为3%左右,有利于保持政策目标的连续性,稳定市场预期,同时也留有适当余地。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主要考虑: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夯实消费基础、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支撑。随着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2023年居民收入增长有望继续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主要考虑:今年世界经济贸易增速放缓,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的竞争将更趋激烈,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稳定外贸外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需要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上下更大力气。随着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全产业链优势继续显现、区域经贸合作持续深化、外商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等,经过努力,稳外贸稳外资、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是可以实现的。

——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主要考虑:统筹考虑国内粮食消费需求、综合生产能力、全球粮食市场变化等因素,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需要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主要考虑: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工业和居民用能将保持刚性增长,为体现对节能工作的引导约束,并考虑到“十四五”统筹考核的要求,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目标设定为降低2%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并强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三)主要宏观政策取向。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2023年赤字率拟按3%安排,比2022年提高0.2个百分点;赤字规模3.88万亿元,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突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殊困难行业的支持。拟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比2022年增加1500亿元,适当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注重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有效衔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优化省以下财力分配,更多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做好基层“三保”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满足宏观经济运行实际需要,稳定市场预期,防控金融风险。2023年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增速基本匹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稳中有降。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力度,将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执行期限延长。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提高重大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

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对接,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坚守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筑牢安全基石。

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着眼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竞争前沿,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领产学研深度融合,利用市场优势培育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效能。推进人才引进、培育、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基础学科和紧缺类学科建设,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和能力。

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部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牢社会保障网,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增加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医疗资源。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

2023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不少,实施宏观政策需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注重围绕经营主体需求施策,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增强时效性和精准性,与2022年宏观政策有效衔接,并靠前安排,力争尽早出台实施。强化规划政策协同配合,做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促进财政、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价格、环保、区域等政策形成系统集成效应,汇聚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的合力。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和政策预研储备,丰富政策工具箱,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强化煤电油气运调节,压实地方政府、部门、企业责任,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强化社会预期引导和管理,做好政策解读,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振市场信心。

三、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2023年,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着力做好十方面重点工作。

(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抗疫成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四方责任”,盯紧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一是扎实做好“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强化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夏季、秋冬季等重点时段疫情走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准确作出预警并采取必要的紧急防控措施。科学谋划疫苗接种工作,促进老年人接种率持续提升。着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防护和救治工作。推动城市医疗资源下沉农村,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补齐农村疫情防控短板。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推动重症救治资源扩容和改造。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大城市在辖区内的山区县(区),按照“平急两用”的思路,改造建设一批民宿、乡村旅游酒店等设施。

二是加强医疗物资生产储备保供。持续抓好重点医疗物资的生产、调度和供应。完善储备制度和目录,巩固完善人员、物资统筹调配机制,切实解决好基层一线能力、药品、设备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加强精准投放,强化供需衔接,按照轻重缓急合理确定保供顺序,切实保障医疗机构用药,优先满足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支持社区和高校、企业等备足需求,强化对空巢家庭、失独家庭、低收入家庭等兜底保障。充分发挥大型连锁药店和互联网平台作用,提高药品投送分配效率。开展价格和市场秩序检查,保障抗疫药品“不断供、不涨价”。加大药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力度,牢牢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攻关,积聚各方力量提升生命健康科技水平。

三是加快提升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学习健康卫生知识,掌握健康技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治理,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开展清脏治乱大扫除,常态化开展病媒孳生地清理,有效防控传染病传播。加快完善医疗卫生和环境基础设施,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不断筑牢重大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和环境基础。

四是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布局,有序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通过组建县域医共体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保障。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中医药传承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能力建设。

(二)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一是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打造内容丰富、品质精良、结构合理的高质量消费供给体系,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不断壮大消费热点。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强化停车设施建设改造,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交通枢纽场站、居住区等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予以支持,持续开展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大力发展城市微旅游、乡村旅游和短途周边游。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进即时零售、直播电商、云展会等新模式健康发展,拓展沉浸式交互式购物体验。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引导培育信息消费。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智慧景区、旅游城市和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和消费。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高水平办好2023年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不断提升中国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国潮品牌消费繁荣发展。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2023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800亿元,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向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安全以及民生等领域倾斜,集中力量办好国家层面的大事、难事、急事,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建设。用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经验,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扩大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补短板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盘活存量资产。加强项目储备,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持续储备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点项目。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修订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投资法规的统一性和协同性。深化投资在线平台创新应用,建立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审批数据共享机制。

三是持续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川藏铁路、沿江沿海高铁、国家水网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西部陆海新通道、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开发建设,推进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加快沿边国道G219线、G331线待贯通路段建设,推进中西部铁路、长江黄金水道、过江通道、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加快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建设,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云网融合和算网协同发展,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补齐短板、加固长板,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是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原始创新策源功能,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和有效运行,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国家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新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瞄准重点领域布局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围绕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产品、自主开源技术等迭代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参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科创板。强化区域创新能力。培育创新文化。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修订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持续推进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加快联合重组,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优化乙烯等石化产业布局,促进化工产业有序转移和安全发展,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推进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重大石化项目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和一流石化企业。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探索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巩固新能源汽车、5G、光伏等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展生物经济、北斗产业、氢能产业,加快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航空航天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发展智能建造。研究制定推动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政策措施,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继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降低流通成本。

三是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和数字产业集群。研究制定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交易市场等基础制度配套政策文件,加强开源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完善支持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举措,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数商兴农”。着力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直播电商、即时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国际化水平,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开展双多边数字经济治理合作,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

四是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发挥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作用,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强链补链行动,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锻造一批产业链长板,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攻关,促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国内矿山项目建设,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强物流保通保畅统筹调度,切实保障能源、粮食、医疗物资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有序运输。完善多层次风险监测体系,提高风险及时精准识别、快速有效处置能力,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攻坚,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一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制定实施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一批创新型国有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利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民营企业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确定民营经济联系点城市并推广第二批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扎实做好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继续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良好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体系基础性制度,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以重点任务落实和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推动加快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局面。进一步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支持重大改革试点地区、改革先行示范区等探索创新。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深化招标投标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打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带头遵守契约,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清理修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不断优化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制定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工业园区等营商环境水平的行动方案,推动城市群、都市圈等重点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推动建立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加快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质效。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

四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重点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引导大型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改进普惠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和服务当地。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持续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提升“全国一张网”覆盖水平,完善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开展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和定价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稳步推进铁路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完善跨省跨区送电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供热价格机制。优化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部分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校核,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探索分类监管制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

(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支持政策,主产区要巩固提升生产能力,产销平衡区要挖掘空间增加产能,主销区要确保自给率不再下滑并有所提高。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强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能力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实施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快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做好粮食库存销售安排。合理制定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措施。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国家大豆种子基地建设。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持续完善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粮食、棉花、食糖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完善化肥等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生猪生产供应。开展优质饲草和生态草种业攻关,深入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壮大。制定树立大食物观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的指导意见,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振兴。继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推动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持续加大以工代赈政策实施力度,努力提高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开展消费帮扶专项行动,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

三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做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和认定工作,健全乡村产业体系,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一体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县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四是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蓄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汛薄弱环节建设,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动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分布式光伏、风电发展,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农村物流骨干网络。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扩大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运用覆盖面。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区域布局,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是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拓展国家发展的战略回旋空间。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完善支持东北全面振兴政策举措,支持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提质增效,更好维护国家粮食、生态、能源等安全。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充分发挥对全产业链的稳链固链强链作用。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推动安徽更好发挥连接中部地区与长三角地区的作用,推动江西等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更好发挥国家级新区引领示范作用。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加快发展。加大力度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发展海洋经济,高水平建设海洋创新示范平台,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二是持续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强化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动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整治和污染治理“4+1”工程,推动长江干支流和重要湖库、湿地、岸线协同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续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加快大湾区创新发展步伐,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落地,促进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改革创新。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实施黄河流域工业、农业、城镇生活和尾矿库污染“3+1”综合治理,全力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和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加强中上游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宁夏开展“四水四定”先行先试。

三是健全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进一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是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社保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扎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贸易强国建设。促进出口贸易稳定发展,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加工贸易出口附加值。积极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新业态新模式,更大力度支持海外仓发展。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梯度转移。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保障重要海港、空港货运物流运输畅通。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积极推进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制定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行动方案。扩大服务贸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动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积极发展数字贸易。

二是做好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完善外资促进服务,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和达产,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发挥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发挥好各类园区引资作用。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完善全口径外债管理,实现提质增效。加强境外投资服务、监管和风险防控。提升对外投资管理数字化水平。促进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

三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谋划做好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系列重点工作。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国家、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巩固拓展与共建国家务实合作。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小而美”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标志性工程,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稳步拓展合作新空间,深化健康、绿色、数字、创新丝绸之路建设。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扎实推进福建、新疆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巩固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保障中欧班列安全稳定畅通运行。不断扩大“丝路海运”等品牌影响力,推动“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加强境外项目建设风险防控。筹备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共同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

四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持续推动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深入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加强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APEC)、金砖国家、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合作。

(八)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一是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继续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修订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完善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环保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支持开展节能降碳改造、设备更新、回收利用、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推进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县城),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新能源设备和汽车电池、新兴电子消费品等回收利用,持续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统筹推进“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二是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继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持续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推进建设美丽海湾。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三是加强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统筹推进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筑牢和优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各项制度,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统筹推进太湖等重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1+N”政策体系部署,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科学把握推进节奏,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区域、城市、园区和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相关技术研发,大力推进煤电“三改联动”,积极推动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第三批项目核准开工,发展储能产业,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重大项目示范,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推动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能耗调控制度的有机衔接。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九)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

一是加强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施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稳妥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继续做好重点机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积极应对不良资产反弹,有序推进中小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改革化险,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密切跟踪分析国际经济金融波动可能带来的输入性风险,高度重视境内外金融市场联动下行风险,动态完善应对政策预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二是做好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能源自主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矿井,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和铁路等运力保障。提升电力生产供应能力,加强各类电源特别是煤电等可靠性电源建设,深入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研究建立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加快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在全国重点规划、布局一批坚强局部电网,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完善建设运行保障机制。支持国内铁矿石、钾、锂等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国内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完善油品管理体制机制。继续严控新增“煤改气”,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加强国家储备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宁波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优化完善储备布局和设施网络,科学规划布局煤制油气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三是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完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社会风险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实施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稳定扩大就业岗位。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大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挖掘基层就业机会,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持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兜底帮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促进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创建活动。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二是着力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1+N”政策体系。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指导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规范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

三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大力支持特殊教育。推进教育数字化。

四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机制,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创新多样化救助服务。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统一规范政策。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健全“弱有所扶”关爱服务体系。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

五是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强化生猪产能调控和猪肉储备调节,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布局建设城郊大仓基地,提高城市生活物资就近应急保障能力。做好农产品、煤炭等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为保供稳价提供支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出台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测评估。持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研究出台推进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扩大普惠养老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和管理,研究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有序推进第二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推动智慧广电、智慧旅游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家政进社区,提升基层家政服务网点服务能力。推动优抚医院、光荣院改革提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继续加强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省级盲人按摩医院等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巩固提升香港、澳门在国际金融、贸易、航运航空、创新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地位,大力发展创新科技等新兴产业,支持澳门不断推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深化香港、澳门同各国各地区更加开放、更加密切的交往合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埋头苦干、奋勇前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03月16日 05:2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财政部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一年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过去一年,财政工作面临不少挑战,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经历了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一季度经济开局比较平稳,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6%。进入二季度后,受疫情反复、国际形势变化等影响,经济下行压力陡然加大,叠加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财政收入大幅下滑,4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41.3%。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出台实施,经济下滑势头得到遏制,5、6月份财政收入降幅分别收窄至32.5%、10.5%,加上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上半年大头落地,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好转,增速8月份开始由负转正、增长5.6%,9月份以后进一步回升。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多渠道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科学调度国库库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基本匹配,中央财政收支符合预算、支出略有结余,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撑。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03.48亿元,为预算的96.9%,比2021年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166613.96亿元,下降3.5%;非税收入37089.52亿元,增长24.4%,主要是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增加较多。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4541亿元,收入总量为228244.48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609.17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增长6.1%。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5.31亿元、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150亿元,支出总量为261944.4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337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884.9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65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9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549.98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714.67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13.3%,主要是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其中,本级支出35569.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9%;对地方转移支付97144.75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17.1%(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6.8%)。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5.31亿元、向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150亿元,支出总量为134049.9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265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具体情况是:国内增值税24255.05亿元,为预算的77.1%,主要是加大力度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增加当期减收。国内消费税16698.81亿元,为预算的111.6%,主要是成品油、卷烟等行业消费税增加。企业所得税27866.45亿元,为预算的97.4%。个人所得税8953.77亿元,为预算的96.8%。关税2860.29亿元,为预算的98%。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9994.78亿元,为预算的109.9%,主要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一般贸易进口增长超出预期。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8.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外交支出488.83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国防支出14499.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1964.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教育支出1524.26亿元,完成预算的99.9%。科学技术支出3215.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69.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债务付息支出6523.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80994.23亿元,完成预算的98.6%;专项转移支付7617.03亿元,完成预算的97.2%。此外,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8533.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

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4.98亿元、支出结余1180.33亿元,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11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做好抗旱减灾等工作,剩余390亿元(已包含在上述结余1180.33亿元中)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补充5.1亿元后,2022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351.63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963.2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08818.5亿元,下降2.1%;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97144.75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1876亿元,收入总量为217839.2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039.25亿元,增长6.4%。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879.34亿元,为预算的79%,下降20.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2021年结转收入354.68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6500亿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50亿元以及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18100亿元,收入总量为132984.02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583.28亿元,完成预算的79.6%,下降2.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3.99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3%。加上2021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以及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收入总量为22728.67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30.48亿元,完成预算的78.4%,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低于预期,其中,本级支出5543.7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786.69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9000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大于支7398.19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393.09亿元(含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结转7100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3755.35亿元,下降21.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786.69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65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1042.0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039.49亿元,下降4.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88.6亿元,为预算的110.9%,增长10%,主要是2021年国有企业利润高于预期。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95.32亿元,完成预算的96.5%,增长29.5%,主要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支出增加。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3.31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7.2%,主要是2021年中央国有企业利润高于预期。加上2021年结转收入355.61亿元,收入总量为2698.92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0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60.6%,主要是加大对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支持力度,其中,本级支出1661.0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8.98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90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8.92亿元,主要是执行中有一定超收,按规定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3345.29亿元,增长5.5%。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48.98亿元、2021年结转收入133.02亿元,收入总量为3527.29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34.3亿元,增长2.2%。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1606.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6.49亿元。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522.98亿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4.8%。其中,保险费收入73169.74亿元,增长5.9%;财政补贴收入23682.17亿元,增长4.8%。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1453.1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5.5%。当年收支结余10069.8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789.46亿元。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6.2亿元,为预算的88.2%;支出363.52亿元,完成预算的73.1%,主要是部分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尚未完成。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地方上缴2439.59亿元,中央拨付2440.44亿元(缴拨差额0.85亿元,主要是动用上年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利息形成的结余资金)。此外,使用结余资金82亿元解决部分地方养老保险方面的特殊困难,考虑上述因素后,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支大于收70.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8.12亿元。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146.78亿元,支出91089.59亿元。考虑缴拨差额0.85亿元和中央补助下级收入82亿元后,当年收支结余10140.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661.34亿元。通过实施调剂,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2440.44亿元。

2022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258692.7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267008.35亿元以内,主要是在满足支出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库款和市场变化等,适当调减国债发行额度,减轻利息负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065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43944.6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06706.31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376474.3亿元以内,主要是一些地区通过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等方式,消化了部分存量政府债务。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国预算(草案)》。

(五)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靠前实施各项财政政策,强化财政与货币等政策协同,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

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住经济大盘。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力提速,2022年4月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6个行业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年中进一步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优先安排小微企业退税,大幅提前中型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确保退税上半年大头落地。出台实施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扩大“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等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偷税骗税。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其中累计退到纳税人账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2.46万亿元,超过2021年办理留抵退税规模的3.8倍;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其中新增减税超8000亿元,新增降费超2000亿元;缓税缓费超7500亿元。支持稳投资促消费。2021年四季度依法提前下达1.46万亿元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2022年3月底前用于项目建设的3.45万亿元专项债券额度全部下达完毕,6月底前地方基本完成发行;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结存限额5029亿元,地方已基本完成发行。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进度,加大对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股权投资部分予以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等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予以贴息支持。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中央财政及时安排和拨付补助资金,支持地方有效处置局部暴发疫情,妥善解决受疫情影响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支持边境地区更好防控疫情、稳边固边,保障海关、移民管理机构等疫情防控需要。支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的疫苗及接种费用按30%比例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30%、40%、50%的比例实行分档补助。全力保障患者救治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300元标准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加强特定行业和困难群体帮扶。对公共交通运输、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餐饮、零售、旅游等22个困难行业和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等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延续实施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分别由60%最高提至90%、由30%提至50%,出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及时帮扶失业人员和需纳入低保的对象、临时遇困人员等,在保障和救助上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中央财政带头压减支出,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中央部门支出下降3.5%,调整用于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全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9.71万亿元、增加1.42万亿元,增长17.1%,并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为地方特别是县区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密切关注地方财政运行,强化重点县区分类管理,压实省市责任,督促及时发现处置基层“三保”风险。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更好落到县区基层。将与县区财政运行密切相关的资金尽量纳入直达范围,直达资金规模4.1万亿元,超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四成。中央财政健全备案机制,加强与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建立资金分类监管制度,防止“一刀切”,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总体较快、效果良好。坚持督帮一体,支持地方防范化解风险。中央财政将债务风险较高、库款保障程度较低、财力相对薄弱的地区作为监测重点,及时向地方提醒提示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通报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引导省级政府加强资源统筹,支持高风险市县缓解还本付息压力。在加强清产核资、追责问责审核等基础上,稳妥推进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出台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工作。

坚持创新引领,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3.5%。制定国家实验室经费支持方案,支持第二批国家实验室组建。全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防科技创新等资金需求,推动农业生物育种等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实施。改革完善中央财政民口科技经费投入机制,调整优化项目类支出,强化基础类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完善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激发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对企业基础研究、设备购置实施税收优惠,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阶段性将范围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新增支持540多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遴选出98个公共服务平台,支持2000多家试点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支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用好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集中攻关一批重点产业链堵点、断点问题。促进重要能源资源保供稳价,预拨可再生能源补贴,向中央发电企业注资,对保暖保供重点地区和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增加向三大航空公司和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注资,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持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引导地方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升保教质量。支持职业院校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提高理工农医类生均拨款水平,将高等教育经费进一步向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倾斜。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400多万毕业生受益。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全国学生约1.5亿人次。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4元。支持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推动常态化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启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全年统筹调剂资金约2440亿元,地方基金当期缺口得到有效解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个人养老金实行税收优惠。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支持机制,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推出精品力作。加强文物古籍和文化遗产保护,高质量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支持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助力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救灾保障。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财政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充实救灾物资储备,第一时间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支持地方防灾救灾、灾后重建。

推进乡村振兴,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支持粮食增产丰收。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1亿亩,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扩大到8000万亩。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等影响,对实际种粮农民分三批发放补贴400亿元。支持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增加对产粮大县奖励,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政策,推广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实现稻谷、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对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实施“一喷三防”补贴支持夏粮小麦促弱转壮,通过中央预备费安排100亿元支持抗旱减灾保秋收。全年粮食产量达1.37万亿斤,连续8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支持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坚持以产业带乡村,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支持2万多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造400个红色美丽村庄。推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扩面、提速、集成,在13个地区启动新的试点试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相关财税政策,出台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等政策方案。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增长8.2%。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扩大“零关税”政策清单,增设离岛免税商店。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出台实施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新增支持9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将秦岭、洱海、洞庭湖、荆江、漓江、三峡库区等重点生态地区纳入支持范围。通过竞争性评审,对11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16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给予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增25个城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推进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治理,加强治污成效考核,对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出台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关税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立法取得重要进展。修订出台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印发财政总会计制度。编制完成2021年度中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相关工作。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深入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一批违反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加大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问题整治力度,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出台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完成第一个五年周期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经历了不平凡的奋斗历程。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有力服务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一是财政实力日益壮大。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7年的17.26万亿元增至2022年的20.37万亿元,年均增长3.4%。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7年的20.31万亿元增至2022年的26.06万亿元,年均增长5.1%,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财力支撑。二是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特别是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采取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创新性举措,以超常规的政策力度促进经济恢复。坚持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我国宏观税负进一步降低。建立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惠企利民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达资金下达到基层平均用时缩短至30天左右。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近五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累计40.66万亿元、年均增长8.4%,高于中央本级支出增幅4.8个百分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对地方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70%左右。三是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各级财政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性教育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持续保持在4%以上,近五年累计投入21万亿元,生均财政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改革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与管理,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52.6%,持续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的支持。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支持各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度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将调剂比例逐步提高到4.5%,在此基础上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储备规模从1.8万亿元增加到2.5万亿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84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22年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比2017年底分别增长39.2%、62.4%;烈属定期抚恤金年人均标准年均增长10%左右。支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近五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年均增长12.4%,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年均增长9.6%。建立健全国家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四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实施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实施基本公共服务、科技、教育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扎实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和完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不同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深化增值税改革,逐步推进完善留抵退税制度。构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完善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资源环境税收制度。五是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稳妥推进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强监管、严追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缓释可控。加快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国库建设。全面推广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财会监督和财政内控建设。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基本摸清四大类国有资产家底,全面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六是保持财政可持续。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制定政策、安排支出、举借债务时,统筹需要和可能,统筹当前和长远,保持必要力度又不透支未来。“三公”经费大幅压减。合理把握赤字规模,五年总体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政府负债率控制在50%左右、显著低于其他世界主要经济体,为应对新的困难挑战预留政策空间。

五年来,面对世界变局加快演变、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财政总体保持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有效,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加强审查监督、全国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看到财政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收支矛盾较大。有的部门和单位依托部门职权或行业资源违规收费,有的企业存在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行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有些支出政策不够细化完善,绩效管理需要加强。有的地方专项债券项目谋划不足,债券发行与前期准备等工作衔接有待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不到位,造成资金闲置,没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新增隐性债务、化债不实时有发生,部分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一些市县偿债能力弱、债务风险较高。有的地方和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有的地方钻空子、规避审批违规兴建楼堂馆所,有的基层工作人员违规挪用、侵占民生资金,部分中介机构审计鉴证作用失效,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必要支持力度,增强宏观政策合力,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同时,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从财政收入看,2023年国内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加上2022年集中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基数偏低,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财政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继续出台一些必要的税费支持政策也将减少财政收入规模。从财政支出看,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短板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基层“三保”能力,转移支付也需要保持必要力度。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既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发展信心,也保持清醒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在合理增加和优化支出上再下功夫,注重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社会政策等协同发力,更直接更有效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加力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组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5130亿元、增长5.6%。一是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赤字率按3%安排,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国财政赤字38800亿元,比上年增加51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31600亿元,增加51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上年持平。二是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8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适当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支持地方正常融资需求。三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0625亿元、增长3.6%(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7125.71亿元,增长7.6%;专项转移支付(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8499.29亿元,增长11.6%。此外,一次性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5000亿元。

提效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中央本级支出优先保障中央储备支出、中央国债发行付息支出等刚性和重点支出,中央部门支出在连续多年严格控制基础上按总体持平安排。二是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全面评估分析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措施,考虑当前经济发展中企业实际需求,强化年度间政策衔接,分类采取延续、优化、调整、加强等举措,防止出现政策断档或急转弯。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体现重点导向,突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创新能力。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切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同时,要保障财政更可持续。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安排财政收支政策,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对财经制度执行、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2023年主要收支政策。

1.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潜力充分释放,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消费增长点。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促进提升流通效率,推动消费扩容升级。支持重点城市加强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升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保障能力。再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畅通物流网络。继续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加强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政府投资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力度,支持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准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适当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注重政府投资绩效,防止盲目扩大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考虑到港口建设费取消后弥补中央本级水运建设资金缺口等因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800亿元、增加400亿元,支持关键领域补短板。开展新一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支持加快城市更新。

支持加力稳定外贸。深入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加强对地方、企业用好用足协定的宣传和指导。完善关税、进口环节税收和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深入开展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促进外贸稳定、产业升级,发挥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强化资金支持,逐步扩大“零关税”清单,加大压力测试,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2.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健全适应新型举国体制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全力支持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试点。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支持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研究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加强任务和经费统筹,避免重复安排。研究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支持启动首个我国牵头的国际大科学计划,研究建立符合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项目特点的经费管理机制,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形成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支持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建设。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更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安排65亿元、增加20亿元,推进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支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把产业发展建立在科技支撑之上,推动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33亿元、增加44亿元,着力支持集成电路等关键产业发展。落实税收、政府采购、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运行,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转化运用和产业化。研究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加大对战略关键领域产业链和工业基础领域中小企业的支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适当扩大储备规模。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3.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方式,持续增强各类企业活力。

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按照稳定宏观税负的原则,统筹助企纾困、财政可持续和优化税制结构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降至1%,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适当延长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到期政策实施期限。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结合实际新增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根据企业困难程度,依法对及时纳税存在困难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缓税时间。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加快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

4.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459亿元,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支持做大做强民族种业。继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强国产大型高端智能农机研发制造。支持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各地依托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有序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和奶业振兴行动,落实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安排1750亿元、增加100亿元,重点向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围绕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占比力争提高到60%以上,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落实好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支持政策,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地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点线面”结合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区域和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突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任务,支持扩大水利投资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运用转移支付、税收等政策,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1770亿元、增长8%。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促进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主要煤炭调出省份的转移支付力度。

5.完善绿色低碳财税支持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支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健全财政支持政策措施。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促进工业、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相关产品采购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引导地方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发挥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作用,引导更多资源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30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7亿元、增加20亿元,主要支持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深化应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继续以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为重点支持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落实生态补偿制度,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1091亿元、增加99亿元,引导地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172亿元,推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按照国家公园空间布局要求和设立标准,支持加快国家公园建设,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继续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研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6.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扎实做好民生保障。

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8亿元、增加5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帮助农民工、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继续支持大规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技能人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加大投入力度和优化支出结构并举,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安排250亿元、增加20亿元,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安排100亿元、增加30亿元,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支持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支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提升高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能力。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安排404亿元、增加10亿元,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720亿元、增加32亿元,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

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财力补助资金1700亿元、使用2022年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300亿元,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重点向县级财政倾斜。保障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苗接种经费,适当延长新冠患者救治经费保障政策,对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支持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平稳有序实施。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重点支持地方强化对老龄人口、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带动县域医共体和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做好疾病预防工作。稳妥有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和应对人口老龄化财政政策举措。支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1567亿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引导创作更多优秀文化作品。加大对文物、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利用传承支持力度,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加快建设体育强国。

7.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国防、外交、政法等工作。

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能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善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深化对外财经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6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5.6%。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75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415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015亿元,增长4.7%。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31600亿元,通过发行国债弥补,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

2023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中央本级支出、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预备费反映。

(1)中央本级支出37890亿元,增长6.5%。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扣除中央储备支出、国债发行付息支出、国防武警支出后,中央部门支出增长0.8%,重点保障教育、科技等领域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99亿元,下降0.7%;外交支出548.36亿元,增长12.2%;国防支出15537亿元,增长7.2%;公共安全支出2089.72亿元,增长6.4%;教育支出1554.79亿元,增长2%;科学技术支出3280.34亿元,增长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28.78亿元,增长13.6%;债务付息支出7230亿元,增长10.8%。

(2)对地方转移支付100625亿元,增长3.6%,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

(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2年持平。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分别计入中央本级支出和对地方转移支付。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7135亿元,增长7.6%。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0625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1780亿元,收入总量为22954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740亿元,增长5.2%。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与2022年持平。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300亿元,增长6.7%。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9030亿元,收入总量为23633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130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5.6%。赤字38800亿元,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48.9亿元,增长0.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93.09亿元,收入总量为11541.9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41.9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5045.3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896.6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50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00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4021亿元,增长0.4%。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89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2917.6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917.6亿元,增长7.5%。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169.9亿元,增长0.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93.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23562.99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962.99亿元,增长6.7%。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00亿元。

(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0.4亿元,增长2.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8.92亿元,收入总量为2499.32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9.32亿元,增长2.3%。其中,本级支出1704.7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4.55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750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948亿元,下降11.9%,主要是2022年地方国有企业净利润下降。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44.5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6.49亿元,收入总量为3179.04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4.04亿元,增长1.7%。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1415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58.4亿元,下降5.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5.41亿元,收入总量为5633.81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68.81亿元,增长2.2%。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65亿元。

(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7.82亿元,增长35%;支出511.25亿元,增长40.6%。收入和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部分中央单位从地方移交中央参保等。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缺口4.28亿元,通过上年滚存结余解决。年末滚存结余123.84亿元。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8848.81亿元,增长7.6%;支出97497.19亿元,增长7%。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本年收支结余11352.4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6013.81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9356.63亿元,增长7.7%,其中,保险费收入79974.2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949.82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8008.44亿元,增长7.2%。本年收支结余11348.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6137.65亿元。

2023年,中央财政国债限额2986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654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6185.0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地方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本报告中地方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中央财政代编数。

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国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3年1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04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99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5909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未安排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预算调剂管理。加快预算下达,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督促部门和单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强化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避免出现“钱等项目”。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范围,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更好服务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加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优化形式、扩大范围、细化内容,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不该上的项目一个不上,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督促地方和部门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坚决防止挪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体系的系统性、精准性、实用性。完善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省级统筹财力,资金更大力度向基层倾斜。指导地方加强县区财政运行监测,更加全面、准确评价县区财政运行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作用,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技术支撑,确保“三保”支出足额安排保障。压实地方保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对个别出现“三保”风险事件的地区,督促地方迅速响应、妥善处理、化解风险。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强化跨部门协作监管,压实各方责任,从资金需求端和供给端同时加强监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省级政府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定期监审评估,加大对市县工作力度,立足自身努力,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等问题及时查处、追责问责。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分类转型发展。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严禁“以拨代支”、“一拨了之”等行为,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六)加强财会监督。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各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税费优惠政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重点,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推进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探索更多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成效。

(七)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规范转移支付分类设置,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全面提升管理科学性。研究优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畅通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制度设计。稳步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推动落实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各项要求。

(八)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深入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持续完善报送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和部门预算内容和范围,预算执行中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情况。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对预算执行中出台重要财税政策、预算收支结构发生重要变化等情况,做好向人大有关方面报告工作。在编制预算、制定政策、推进改革过程中,主动通过座谈会、通报会、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加强日常沟通走访,积极回应代表关切。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坚决避免屡查屡犯。

各位代表:

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呼唤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