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推动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西州委全体会议听取州委常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州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并对州委常委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全会认为,2015年州委常委会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州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 实、同考核。州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带头抓好落实、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 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好 选人用人关口,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领导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 实的工作作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转”工作,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为执纪执 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全会认为,2015年州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州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体制和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聚焦监督执纪主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 职责的切入点、出发点和着力点,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加强督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 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突出重点,坚决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行为。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纪检监察 干部队伍。
全会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六 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两 个责任”落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保障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严格落实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深化作风建设等 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坚决落实 “五个必须”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保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坚守者”。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具体措施,加大作风顽疾的整治力度,狠刹奢靡浪费、庸懒无为、脱离群众之风,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 问题。坚持零容忍的反腐态度,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 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各级纪委要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州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 实,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 动向,突出重点,坚决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行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良好形象,为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 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