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于1月中旬至2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此次活动的援助对象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 的人员;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军人、失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去年,全省通过各类就业专项活动,通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等措施,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771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9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