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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全州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监督管理水平,结合海西教育实际,我州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

      一、落实国家和省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今年,139所重点高校面向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省共落实696个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7个;经统计,全州22人录取,其中德令哈考区6人、格尔木考区8人,乌兰考区7人,都兰考区1人。二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我州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从2014年秋季考试招生,2015年通过参加统一高考、中职学生参加统一对口高职考试、院校自行组织的单考单招考试、五年一贯制招生四种方式共录取学生1314人,实际报到1004人。

      二、推进中小学督学责任制建设。一是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推动工作”的原则,设立州级督学责任区,重点对全州高级中学(含民办和民办幼儿园)进行过程性督导检查和随机督导检查,并对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县级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目前,聘任了州级督学32人、中小学责任督学56人,为加强督政督学工作奠定了机构保障。二是加强责任区督学工作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危及中小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及学生发展情况等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中小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三、建立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一是不断健全投入机制。通过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各级各类教育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2015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生年均公用经费600元,初中生年均公用经费800元;城市小学生年均公用经费只有330元,初中生年均公用经费370元。中小学年生均公用取暖费110元。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小学生年均1500元,初中生年均1700元,同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小学生、初中生年均3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计划补助标准再次提高200元,小学、初中生年均800元。二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为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加强教育经费的监管力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州学校财务管理实施“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校核算”的体制(除三行委由地方财政直接拨付学校)。各地教育部门成立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制定《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管理办法》、《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办法》,以及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办法。

      四、强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一是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11月上旬,召开学前教育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推进会,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印发了《海西州学前教育“公建民办”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细则(试行)》,对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工作迈出了重要步伐。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已经联合下发了《海西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薄弱学校教育水平提升。

      五、继续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是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提高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与深化校企合作改革创新相结合,促进职业院校面向市场、面向就业,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现行免学费的基础上,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600元,从明年起再次提高600元,达到3200元。二是进一步拓宽校企合作领域。充分利用企业化工专业方面的资源优势强劲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支持学校在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化工专业教研室,并长期聘请了多名工程师、高级技工为学校兼职教师。三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化工、机电、汽修三个重点专业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选用教材,共同设计、分段实施教学,共同制定和实施考核评价标准,共同开展教学研究,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