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十届青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州、市(县)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体育局,团委,妇联、省科技馆,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全面素质,不断推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深入开展。拟于2015年4月,在西宁市海湖新区青海省科学技术馆举办第30届青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和内容
(一)大赛主题:创新•体验•成长
(二)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内容包括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
具体内容详见大赛章程(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NEWS/view.aspx?ArticleID=22157)。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中旬
(二)地点:青海省科学技术馆
三、组织实施
(一)全省比赛在各州、市(县)每年组织竞赛活动的基础上举办,参赛者首先要参加基层活动,经过初选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上报参加本次竞赛。组委会将根据审查结果通知各地组团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省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通过审查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全国竞赛。
(二)本届活动设立优秀项目一、二、三等奖;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奖。
(三)优秀组织奖由各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标准上报,由青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工作总结及代表团参赛情况核准确定。
(四)青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馆(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个人和申报集体认真填写《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项目申报书,竞赛规则,大赛章程及各类推荐表格,请登录青海科技馆网查阅下载。
网址:http://www.qhskjg.org
(二)申报者须通过当地科协逐级上报,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请各州、市(县)科协,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本届活动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至青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五、要求
(一)各州、市(县)组织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省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竞赛中要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要更加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要坚持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明确的选题目的、完整的实施过程、完整的原始材料、确切的实施结果、实际收获和体会),更加强调活动的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和完整性。
(二)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六、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青海省科学技术馆青少年科 技活动指导部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赵志强
联系电话:(0971)6273964 13997172101
传 真:(0971) 6273964
邮 箱:kjghdb@163.com
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告知各学校,做好参赛作品的准备及上报工作;活动规则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