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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县完善四项制度保障驻村“第一书记”顺利开展工作


  都兰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推进扶贫工作的部署,从完善制度入手,理顺“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与乡镇、村及部门之间的工作机制,确保驻村扶贫工作顺利推进,打好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一是“两诺一书”制度。“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向所在乡镇党委承诺,认真贯彻省州安排部署、履职尽责、担当有为,扎实完成扶贫(驻村)工作队的职责任务;“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所在村“两委”向所在乡镇党委承诺,认真执行“三会一课”、“421工作法”等各项制度,全力配合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按照村情实际,在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深入讨论,认真梳理,拿出具体的、细化的、切实可行的扶贫方案或计划书。
      二是工作例会制度。乡镇党委建立“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交流座谈会,“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就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情况、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向所在乡镇进行汇报,并将工作小结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各乡镇不定期组织“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现场观摩、讨论交流、相互学习,将会场搬到扶贫一线,认真听取“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制定、补充修改扶贫方案和计划书做好调研工作。统一制作《都兰县第一书记、扶贫(驻村)干部工作日志》和《都兰县扶贫(驻村)工作例会记录》,做到扶贫(驻村)干部人手一册,及时记录驻村帮扶工作动态,并将其纳入对扶贫(驻村)工作督查、检查和评价考核内容。
      三是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协作联动机制,根据各(驻村)工作队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会,加强县直各部门、乡镇、村三方之间的衔接联系,面对面交流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难题。县建设交通、发改、农牧、水利、环保林业、国土、扶贫等充分发挥各自部门职能优势,形成相互配合协作的强大合力,将扶贫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四是管理考核制度。扶贫(驻村)干部驻村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坐班、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乡镇党委做好扶贫(驻村)干部的考勤备案工作,加强对扶贫(驻村)干部的日常监管;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扶贫(驻村)干部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上报。县委、乡(镇)党委和组织部门定期、不定期采取实地走访、电话问询、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扶贫(驻村)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帮扶村的驻村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价,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