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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自2015年11月起,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和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纳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比重,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减少收入的财政补偿。力争2016年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2017年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措施,使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

(格尔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