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11月5日,海西州召开立法工作会议,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简松山和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贾小煜分别就《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和《立法工作中政府的作用》作了专题讲座。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官炬主持,副州长杨洪武就落实立法责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出了部署,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乔学智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州委副书记王振昌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州人大常委会自1981年6月设立以来,主动适应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各项工作,相继完成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立法项目,形成了具有海西特色的立法思路和基本框架。当前海西州立法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保障自身利益诉求越来越迫切,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会议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积极做好承接制定地方性法规职权的准备,扎实做好配套法规和条例的制定,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要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切实防止以文件代替甚至改变法律法规的行为,保证法律法规之间衔接协调。要尽快启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重点领域,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立法五年规划同步部署推进。要健全科学的立法工作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完善法规起草、审议的协调协商机制,解决好提升立法质量,立“善法”、立“管用法”的问题。根据不同立法需求和任务,坚持“立、改、废”并重,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和系统性,做到因时“立”法,适时“改法”,及时“废”法。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州委常委会带头,支持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持人大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做好立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州人大要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党委的立法建议,坚持和完善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与政府立法工作的联系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合理提出立法项目,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关系,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利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拓宽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渠道方面想办法、出实招,积极引导和协助代表提出立法议案,邀请代表参加法规立项、审议和修改的过程。各级人大代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州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参与立法工作的各项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立法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支持和保证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立法活动,为提高立法工作总体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