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五项举措促改革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按照“四个搞清楚”要求,切实加强对改革的深度思考和系统谋划,坚持属地管理与条块结合并重、基础设施与技术保障并举、改革创新与制度建设并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全面开局、重点突破。
一、编制6张清单,锁定简政放权底数。全面梳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同步推进清权、晒权。全市原有的362项、承接下放的18项、授权委托办理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152项,其余调整为部门工作事项。公布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工业投资“负面清单”和行政收费“目录清单”3张清单。梳理汇总部门法定事项4450项,编制部门岗位“责任”、“权力”两张清单以及改革后的岗位责任清单。
二、同步3项工作,坚定放管结合理念。研究制定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类24项”、法治政府建设“11类40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8类50项”具体措施。牢固坚持“抓重点、抓落实”工作导向,创新“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推进机制,推行“定责、定时、定人”清单式管理举措,严格“对号入座、认领目标、挂牌督办、办结销号”工作流程,例如在格尔木工业园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着力构建符合政策法规、有利于激发各方活力的园区管理模式,促进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生根。
三、规范2个平台,追求优质服务目标。按照“集中、集约、集成”的工作思路,依托智慧城市试点项目,累计投入资金近5200万元,建成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个平台,初步实现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驻96%,行政审批事项压缩三分之一,办理时间压缩30%“三项目标任务”。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一门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号制管理、一单式收费、一站式领证、一次性告知“六个一”运行模式,实现了进驻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平台收费、一个公章办结”,目前月均受理办件15018件,日均办结706件,服务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9月 16日 启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子招投标为主要手段,实行“4+ 1 ” 交易管理模式和“制度+技术”的监管方式,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四大类纳入统一交易平台,并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实现共享。
四、实施1项举措,固化便民利民机制。针对辖区面积大、群众办事难、办事远的实际,推行村(居)民事务代办制,积极构建乡镇(街道)代办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党员联户服务的三级代办服务体系,并从问事、受理、承办、回复、建档五个环节规范运行模式。目前,全市28个社区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36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此项制度。同时,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实现了各行政委员会、乡(镇)、社区以及部门的互联互通,促进了“村(居)民事务代办制”的层级联动和效率提升。
五、实行制度+技术,提升政府监管能力。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规定,对83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510件。规范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工作人员AB岗替换等31项工作制度,加强“12345”政府热线和市民接待中心管理,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划并启动智慧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开发完善政务服务、行政效能监察、政务公开信息系统,实现远程视频音频时时监督。制定《格尔木市“昆仑之盾”电子监察防腐系统建设方案》,重点创新推进监察防腐系统电子化改革,启动建设行政审批和处罚裁量、公共资源交易、民生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等13个电子监察平台,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进行刚性约束,促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同时,形成纵向与市、区、乡镇(街道)相连,横向涵盖各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部门的科技防腐网络,完善网络防腐功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