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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社局对全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活动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地人社局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从8月15日至9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自查整改工作,对定点零售药店内部摆售化妆品、日常生活用品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和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9月15日至18日,我局会同州纪委组成了检查组,对两市定点药店进行了明察暗访。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药店都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但是,个别药店对整改要求置之不理,仍然我行我素,为此,经研究决定,一是对格尔木中道乐生堂医药广场和超市混合在一起摆放青藏土特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青海千金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店内设有超市,没有做到独立门店经营;责令上述两家定点药店立即整改,暂停医疗保险刷卡服务资格一个月。二是对青海省佳农医药连锁德令哈建安药店、格尔木康华医药商店、青海千金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店、格尔木育红巷南社区卫生服务站私自联合化妆品店、超市等刷医疗保险卡套取医疗保险基金,严重违反了《海西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和《海西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责令上述三家定点药店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立即整改,暂停医疗保险刷卡服务资格六个月,并扣除10%的预留保证金。整改期满后,经验收合格的,方可重新开通医保刷卡服务,今后如再次发现类似情况,直接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通过此次检查行动,促使各定点零售药店自觉遵守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水平,规范医疗保险刷卡秩序,杜绝用医保卡刷购商品的现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定点药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