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禁令严管节日腐败
青海新闻网讯 9月2日,市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严禁以节日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进行旅游、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此类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相互宴请;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和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违规收受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品卡,或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抓常、长抓、抓细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亲自部署、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各项措施的落实,又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约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遮掩、不护短、零容忍。同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坚持“一案双查”,既要 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230549,节假日举报电话:15597399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