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省级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青海新闻网讯 8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组织学习《省级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参加会议的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领导秘书、司机及办公厅秘书处、人事处工作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作交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蔡德贵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与会人员认为,《省级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办公厅调研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思想、行为、纪律、作风五个方面,提出了清醒、警觉、规范、自律、务实的要求,明确了20个不准的具体规范,针对性、操作性、约束性很强,是省级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准则,决心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严格执行,做到绝对忠诚、绝对负责、绝对守纪,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准确定位。省级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岗位特殊、责任重大,要时刻牢记服务职责,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潜心做好服务工作。二是遵守纪律。时刻按照规范要求检查自己言行,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做好工作,尽职不越位、到位不越权,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努力维护机关和领导同志形象。三要敬业务实。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丝不苟,细致到位;超前工作,主动及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要及时有效。要树立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第一时间呈报文件、第一时间报告工作、第一时间反馈批示、第一时间督促落实、第一时间报告结果,增强工作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