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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召开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通报分析会

  4月7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部署,促进全省惩治腐败工作深入发展,传达学习骆惠宁书记批示精神,经省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决 定,召开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通报分析会。省纪委、省检察院领导;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市、州纪委书记;各市、州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了会议。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0件210人;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件41人。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预防 职务犯罪工作,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协助和组织召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通报分析会,与省人大常委会共同组织召开《青海省预防职务 犯罪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座谈会,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基层“两委”换届选举专项活动,组建成立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讲团,深入8个市州、 部分区县及有关单位巡回宣讲80余场次,1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认真分析非公企业行贿犯罪情况,开展服务非公企业活动,继续开展重大基础设 施、产业项目预防挂牌督办,召开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推进会,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职务犯罪分析、预防咨询工作,促进预防成果转化,加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力度,年内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35次,较好发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防火墙”的重要作用。

  2014年的职务犯罪具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发案仍然突出;党政机关“一把手”和部门负责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多发;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大案居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案人数继续上升、涉案金额增高;窝案、串案频发;渎职侵权类犯罪主要集中在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环节等特点。

  分析职务犯罪发案的主观原因。一是理想信念动摇;二是法治观念淡薄;三是侥幸心理严重。其客观原因。一是“两个责任”落的不实;二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三是监督制约乏力;四是惩治追究失之于软。

  检察机关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措施。一是突出查办重要领域、关键部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持续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三是不断深 化侦查一体化记者建设;四是更加注重提高办案质量;五是坚持依法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建议,要强化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 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涉农涉牧等领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 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