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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库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格库铁路建设方案,标志着该铁路步入实质建设阶段。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东自青海省格尔木、格尔木南站客货分线引出,沿昆仑山北麓、柴达木盆地南缘西行,与国道303、315线伴行,经乌图美仁、甘森、花土沟至茫崖石棉矿,进入新疆境内从巴什考垭供口穿越阿尔金山,再经米兰、若羌、尉犁后,西抵终点站库尔勒市,项目正线全长1214.6公里,其中青海境内502.7公里、新疆境内711.9公里;全线分布车站90座,近期新开车站36座,其中区段站2座,中间站12座,会让站22座。该项目批复总投资376.4亿元,其中工程投资370.4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6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50%(计188.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3.77亿元,车辆购置税40.33亿元;新疆自治区、青海省分别出资7.7亿元、7.2亿元用于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经双方认可后可计入地方股份,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79.2亿元,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该线路功能定位为客货兼顾的单线电气化铁路,规划运输能力为客车8对/日,货运2600万吨/年,建设工期为5年,由青藏铁路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共同建设和管理。目前,中国铁路总公司已批复了青海省政府先期开工段格尔木西(不含)至乌图美仁(含)段项目初步设计,正在进行征地拆迁等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开工建设。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是中国铁路总公司2014年重点新开工项目,也是青海、新疆两省区计划开工建设的重点铁路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布局,增强区域路网机动灵活性,能够为青海、新疆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对于两省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沿线资源开发和巩固国防,维护民族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