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为期3个月的州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调查取证阶段工作圆满结束。此次审计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完整、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主要审计目标,重点审计了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情况、预算执行与预算分配情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情况等,从宏观层面改变了以往只以财政资金为主线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审计目标的审计模式。
同时,此次审计紧紧围绕“预算执行”这一主题,以部门预算为抓手,以促进政府预算规范完整、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引领,重点关注了以下八个方面情况。
一、审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针对此次审计,专门编制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表》,根据人大批准的预算、年内预算调整的相关文件和部门实际执行情况,按照收支科目逐项反映部门年度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分析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揭示预算执行结果与人大批准的预算在规模及结构上存在的差异,推动部门预算的公开透明。
二、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从项目申请、资金分配、管 理使用以及会计核算、监管制度等各环节,逐项核查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审计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重点检查一次性和已到期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绩效考评情况。对尚未完成的项目重点审查资金使用进度情况以及是否专款专用,对重要资金的审计延伸到资金末梢,揭示隐瞒转移、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
三、部门预算追加(追减)情况。根据州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对当年追加预算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剔除工资性和政策性追加预算,核实部门申请和财政批准追加预算的项目、次数以及占年度批复预算的比例,检查追加预算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有效,是否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四、审查部门执收职能履行情况。一是审查部门执收项目的设立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是否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有无将收费职能转移下属单位等问题,有无超范围、超标准征收、或擅自批准减免、降低征收标准等问题。二是评价非税收入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查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关注部门执收成本偏高、成本支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五、审查财政财务和账户内控管理情况。一是关注部门单位资金和资产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有无人为调节收支科目,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等问题。二是审查部门单位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关注有无违规开户、违规存放资金、长期滞留以及通过所属单位账户转移资金,逃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问题。重点检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单位保留账户的管理使用情况。
六、执行政府采购情况。一是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细化,有无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二是审查是否按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有无无计划或超计划采购。三是审查部门单位有无规避政府采购行为,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自行采购。四是审查有无无故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抽查政府采购合同与实物,检查预算单位对采购的物品是否认真组织验收,所收物品是否与合同相符。揭露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未到位,未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政府采购过程长、效率低,结余资金大,采购货物品种、质量未达到采购方要求或价高质次和违规采购等问题。
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一是审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标准是否合规、支出预算是否细化等内容。二是审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决算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将“三公经费” 和“会议费”通过人为分解列入项目经费,有无为规避“三公经费” 和“会议费”的开支数字过大而转移到其他科目;有无将“三公经费” 和“会议费”转移至下属单位列支或摊派到企业报销。三是审查部门单位是否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对比分析公务活动经费人均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均支出、各项支出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例较2012年增减变化情况,综合分析州直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效果,是否有助于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并从优化财政支出。
八、部门单位办公用房审计。掌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总体情况,在对办公用房、出租房产、土地存量等公共资源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使用、出租出借、腾退等情况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