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6日全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局于7月2日-4日派出督导组对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三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
经督导组实地了解,全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进入逐人逐户核实阶段,核实工作完成后,社保经办机构将立即着手办理参保登记、建立账户、核发待遇以及养老金发放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2013年才启动,被征地农民对相关政策不甚了解,参保意识不强;二是老征地农民都已经领取补偿款,按现行政策缴费比较困难;三是没有固定的经办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工作的推进;四是土地确权工作今年才从农牧部门开始,在没有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前,绝地户无法确定。
截至目前,德令哈市有符合条件的70余户200多人;都兰县有符合条件的5户10多人;乌兰县有符合条件的70户213人(老征地),参保2户3人。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涉及人社、财政、国土、农牧、公安等部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有关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督导组要求:一是各地人社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协调,紧紧依靠政府做好失地农民的参保工作;二是根据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的要求,国土部门要在7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资料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社保部门经审核后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符合领取条件的要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各级人社部门要联合各有关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的参保意识。同时,各地人社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