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德令哈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及时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工商登记改革制度落到实处,市场主体增量明显,市场活力进一步激活。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内资企业104户,注册资金2.11亿元;私营企业482户,注册资金24.86亿元,从业人员2243人;农民专业合作社248户,成员出资3.92亿元,成员总数2694人;注册户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0.9%、32%、14%。核实企业名称92户,新版营业执照换发168户。
一、采取的措施。一是完善配套措施。着力加强“硬件”和“软件”设施升级,印制新政策后的各类申请表格,制作各种示范文本,做好新版工商登记业务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掌握最新政策要件,熟悉最新操作规程、材料规范、文书格式、执照样式。二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速办理各项登记,改实缴登记为认缴登记,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三是营造舆论氛围。及时组织德令哈电视台、德令哈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工商登记改革政策,解读登记注册改革内容、相关政策法规,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改革的重点内容和方向,积极开展上门走访,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宣传引导。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市场主体监管难度加大。取消验资限制,会导致一些“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的设立。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极易产生一个住所承租给几个不同经营主体的现象,也会产生一些特殊行业在居民区开设经营主体所诱发的矛盾。取消年检验照,一些经营者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不办理相关许可证,或者许可证过期、失效后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基层监管模式发生变化。实行登记改革后巡查监管人员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掌握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执法办案向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领域转移。三是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基层工商部门行政执法易出现法律适用把握不准和争议。各部门认领、反馈、上传、交换相关信息存在一定滞后性,行政许可、监管等信息有时不能及时整合、对接,容易产生监管漏洞。登记改革实行“谁审批、谁监管”及强化行业监管原则,如果相关许可的审批通过率不高或手续仍然复杂,势必造成一些经营户在没有办全审批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抢跑”开业,导致监管乱象发生。
三、意见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新模式。迅速转变监管理念,改变过去以许可审批替代监管的惯性思维,变前端控制为后端控制,变静态监管为动态监管。加快转变监管方式,借助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专家力量,积极融入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借助其他行政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联动式监管模式。加强基层力量投入,将“人、才、物”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监管力量配备,确保基层的主要精力集在市场监管工作上。二是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相关行政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建立市场主体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服务平台,根据社会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畅通公众查询市场主体诚信状态、优良诚信记录或相关监管部门对其发出警示信息的渠道,形成监督效应。积极倡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理念,强化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注重信用的意识。将信用制约机制建立在“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原则上,着重围绕拓展信用信息在金融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健全并落实对失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惩戒措施。三是加大行政指导社会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登记改革的意义、内容和具体的政策措施,让部门、企业、群众参与改革,关注、理解和支持改革工作。针对一些不法分子以开公司、办企业为名,行洗钱、诈骗之实的现象,教育引导群众在商业交易中先了解对方实力,必要时到相关部门查询企业出资、经营等情况。完善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机制,激发公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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