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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近年来,海西州不断加大以工代赈项目争取力度,坚持“集中资金、集中行业、集中布局”指导原则,结合《青海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狠抓落实,有效改善贫困乡村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条件,有力推动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促进农民增收。

    一、主要成效。2010年至2013年,省上累计下达海西州以工代赈项目17个,总投资6660.66万元,其中下达以工代赈资金5750.6万元。目前,2010年至2012年15个项目已全部竣工,完成投资5190.6万元;2013年2个项目均未开工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取得三方面成效。一是农田灌排系统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2010年至2013年,投入5190.6万元,在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改建渠道42759米,新建各类渠系建筑物419座,有效解决灌水难、排水难问题,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农业综合效益明显提升。二是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提高。紧紧抓住水利这条农业发展的命脉,大力建设农田水利工程,改造老化失修、人畜饮水、渠道节水工程,改善农田灌溉面积84349亩,解决208人、26000头(只)牲畜饮水安全问题,大大提高贫困地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农民就业机会进一步扩大。积极组织当地剩余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农民既从工程建成后长期受益,又在工程建设中投工短期受益,有效解决了全州劳动力资源闲置问题,促进当地群众增收。

    二、经验做法。一是坚持扶贫宗旨,明确工作方向。始终坚持以工代赈工作扶贫解困的根本宗旨,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力争把有限的以工代赈扶持资金用在刀刃上,取得最大的扶贫效益。在申报项目过程中,根据省上对每个批次项目性质、特点、要求和全州贫困人口分布情况,认真选择和界定项目立项范围和内容,做到最贫困的乡村和最困难的群众获得以工代赈扶持,确保最突出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二是发扬“三干”精神,用足用好政策。在长期的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工作中,海西州形成了敢干、实干、苦干“三干”精神。在此精神激励下,全州把国家以工代赈项目投资当作“酵母”,用国家以工代赈建设的好政策干成了许多推进全州扶贫开发进程的大事。三是实行全程管理,做到五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全州上下高度重视以工代赈工作,层层明确工程建设目标和责任,细化措施落实,从根本上保证了以工代赈工作的顺利开展。前期工作到位,各市(县)在项目选择上重点考虑能够解决群众温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群众收入的项目,减少项目安排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扎扎实实推进,把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为以工代赈科学管理打下坚实基础。项目管理到位,指定专人专职负责,协调管理、监督项目建设全过程;建立层层分级责任制,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严肃纪律,强化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建设各环节程序及要求。资金到位,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严格财经纪律,建立专户、专账,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逐层审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到进度不谎报,款项不滥拨;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利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栏等公示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实行银行卡拨付方式直接发放农户补助资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项目建后管理到位,在严格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建立以工代赈项目档案,每个项目单独立档,进一步推进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化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使市县在照顾面上工作的同时,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连片重点贫困区域,实行片区综合开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投入、整体带动,集中力量抓好一批骨干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带动和引导作用。二是强化以工代赈全过程管理,认真执行《青海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结合新形势,不断完善以工代赈管理制度和办法,提高以工代赈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