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公开、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财税改革政策,加快建立完善的政府预算 体系,积极开展“营改增”扩围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各项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强化部门预算公开、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管理,积 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继续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调整撤销部分事业单位,对确需加强的事业单位在人员和经费方面予以倾斜。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雇 员制的新路子,逐步实现临聘人员的身份转换和规范管理。
深化农牧区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等新型农牧民经营主体,提高土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 水平,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进一步探索农村与城市土地市场二元化分割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市情实际的收益分配机制,逐步完善农牧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
深化民生事业改革。结合城镇化建设,巩固户籍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依托园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切实加大就业技能和专业技术培训, 引导农牧民群众转移就业,融入城市生活;落实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制度,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 任制,推行生产全程控制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深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等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出租车行业和公交体系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城乡投资公司、市信达担保有限公司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等政府融资平台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壮大融资平台规模,不断优化融资结构, 加快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建立中小企业扶持基金,细化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村级集体经济和农牧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