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采取“一改善三推进”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能力
今年,乌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切实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医疗人才队伍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千方百计改善城乡群众就医环境,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能力。
一、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项目资金1800万元,新建县蒙医院制剂室、康复中心;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实施县人民医院高压氧舱、急救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希里沟卫生院业务用房、铜普镇察汗诺煤化矿区急救中心等建设项目;切实加强与省州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柯柯镇赛什克村卫生院和6个村级卫生室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居民健康状况及疾病构成情况,为筛选高危人群、开展疾病管理、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基础信息建档总人数达36202人,建档率达94.58%;辖区常住60岁以上老年人3251人,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2573人。
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县、镇、村三级和45个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覆盖率达100%,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及省级增补药品配备率达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及省级增补药品使用率达100%。各级公办医疗机构广泛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农牧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截至目前,全县药品零加成补助52.12万元,累计补助资金达620万元。
三、推进医疗人才队伍改革。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契机,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签约乡村医生考核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补助挂钩。截至目前,35名村医与2130名农牧民签订为期一年的服务协议。切实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选派5名医务人员到省外进修,同时,为乡镇卫生院培训全科医师2名,开展各类短期培训50人(次),签约定向免费生2名。聘请20名彩超、放射和CT专家到县医院指导工作,邀请国际蒙医院专家到县蒙医院开展中蒙医适宜技术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服务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医疗水平。
四、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县、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全额负担,人均拨付工作经费4150元和7650元。研究制定《乡村医生补助组织管理和实施细则》,对村医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村医报酬每人年均达16000元,对取得中专学历、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每年再发放补助1000元,村卫生室每年补助工作经费1000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级统筹调整为州级统筹,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医保“一卡通”业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人均570元,参保率达98%以上,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至45元。省、州、县、镇四级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70%、80%和90%。截至目前,全县新农合参合数达18700人,参合率为98%;城镇居民参保数达10306人,参保率达98%以上,共为502人(次)报销大病医疗费用248.4万元。
(乌兰县)
上一篇: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领导来我州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