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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拟调自来水价
  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确保格尔木市实效的水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该市的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格尔木近期对本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调整该市的自来水价格工作起好头、开好局。

  该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990年,是我市唯一具有资质的供水企业,设计日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全市高峰期供水达到10万立方米。目前,全市供水管网总长度274.14公里,现公司拥有固定总资产1.4亿元,供水面积68.4平方公里,供水人口约26余万,管网普及率达95%以上。

 

  至今为止,该市执行供水价格是2009年由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格尔木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格发改2009[428]号文件),即:居民生活用水1.4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1.50元/立方米,商业用水2.1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75元/立方米,基建用水1.95元/立方米,特行用水3.00元/立方米。

 

  为了妥善解决供水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国家建立用水价格制度的要求,该市因地制宜,将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确保全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水价格调整制度。同时会进一步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水压水质,加大对水资源的保护,加强管网建设和监管,改善经营与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阶梯水价,促进居民提高节约用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