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和贵德县申报的大通牦牛肉、贵德蜂蜜2个产品,正式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是我省继互助青稞酒、藏毯、湟源陈醋、茶卡盐、青海冬虫夏草、昆仑玉之后获得的第7个和第8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对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省特色产品品牌战略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叶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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