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开辟“绿色通道”为第三产业“保驾护航”
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繁荣县域经济,增强发展活力,乌兰县多管齐下,开辟推动第三产业“绿色通道”,为进一步壮大第三产业“保驾护航”,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一、开辟税收优惠“绿色通道”。建立发改、工商、国税、地税、金融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税收优惠等政策宣传活动30余场次,督促落实国家税法规定的减、免、缓、抵、税前扣除、税前弥补亏损、提高起征点等税收优惠政策措施10余项,跟踪帮助和支持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向好发展。
二、开辟项目扶持“绿色通道”。从市场准入、税收减免、政府服务等方面优化第三产业发展环境,放宽第三产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投资主体资格,扩大三产企业经营范围自主选择权,引导三产企业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大力实施一批带动能力强、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目前,已申报服务业和商贸流通发展项目13个,合作社发展项目5个,节能减排项目1个。
三、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为第三产业融资提供平台。县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一批影响作用大、带动能力强、具有示范效应的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市场、商贸、旅游、宾馆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大力扶持三产企业,优先安排项目、提供资金、发放贷款。
四、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时清理涉及第三产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减少职能部门年检、审批手续,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将三产企业登记注册程序由调查、受理、审查、核准四个环节减少为受理、核准两个环节,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三产企业经营成本,切实减轻企业隐性负担。坚持依法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形成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五、开辟保障用地“绿色通道”。根据第三产业发展需要,实行有利于第三产业发展的土地保障措施,优先考虑第三产业发展用地需求,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第三产业项目。对列入国家鼓励的第三产业新办企业和新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用地指标和价格上按规定程序给予优先安排,落实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服务。